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阳泉市2013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13-01127 主题分类: 纠正不正之风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阳泉市2013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13〕119号 发布日期: 2013-10-12
主  题 词: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阳泉市2013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市纠风办《阳泉市2013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8日

阳泉市2013年纠风工作要点

阳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省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风办山西省2013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3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三个实施办法”和市委“三个实施意见”,大力促进廉洁政府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督促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坚决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

  (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六)坚决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着力整治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和强行扣费、恶意吸费、虚假宣传、违规营销、垃圾短信、出卖客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深化完善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体系。通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解决食品安全责任监督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探索建立药品安全责任监督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八)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机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围绕我省2012年出台的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6+1”制度,加大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方面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确保让该享受保障房的人住进去,确保全市的保障性住房工作健康运行。

  (九)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督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结合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研究制定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指导性意见,完善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切实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要在评议工作上实现创新,一是改进评议方法,由市统计局专业机构具体实施测评工作,同时针对不同部门和行业的管理服务对象建立评议代表数据库,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公开承诺,市直重点部门要在电视台等媒体向人民群众作出政风行风承诺,明确集中解决的重点问题。

  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继续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切实降低物流费用;深入治理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深化治理面向企业的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规范博览会举办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县(区)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和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确保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

  (三)狠抓案件查处。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深入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推进源头治理。督促有关部门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降低决策社会风险,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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