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14-01636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13〕172号 发布日期: 2014-02-21
主  题 词: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阳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7日

  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意见

市财政局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总工会

市中小企业局    市工商业联合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13〕10次常务会议精神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99号),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努力提高公积金覆盖面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缴存使用规模持续增长,为解决我市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尚不完善,截止2013年10月底,我市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人数为185368人,实际建立人数为125705人,公积金覆盖率仅为67.82%,覆盖范围尚未达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大量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企业及部分规模以上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经济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此,市政府决定加大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力度,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这对于增加居民收入,维护职工权益,保障民生安居,促进住房消费和人口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政府2013〕10次常务会议精神和晋政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二、规范缴存,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根据《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

  各用人单位要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严格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条款列为劳动合同必备内容,及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必须在2013年年底全部到位;规模以上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必须限期建立,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基本覆盖;其他各类企业,要尽快建立,断缴和改制企业要恢复建立。效益较差的企业,也要先建立制度,再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好转时补缴、续缴。

  三、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重点推进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及各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的监督,足额核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未将住房公积金列入集体合同内容的,要及时督促其列入。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维护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将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职代会专题议案,积极调解劳动关系双方在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国资、经济管理、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要积极引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建立催建催缴制度,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以支促缴、以贷促缴,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附件:

  阳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13〕10次常务会议精神和晋政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为目标,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监管力度,积极、有序、依法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范围,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低标准进入、逐步到位的原则推进扩面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我市范围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重点推进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用工合同,力争到2015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公积金“制度全覆盖、人群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晋政办发〔2013〕99号文件要求,我市归集扩面工作计划在两年内(2014、2015两年)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3.12-2014.02。成立市扩面领导组,确定领导组成员,召开领导组会议,制定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考核指标。

  第二阶段:摸底阶段。2014.03-2014.06。扩面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扩面数据的统计与对比分析,要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积极联系,掌握辖区内应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数和人数,与现已建制单位进行核对与分析,查找差距,确定扩面重点单位和部门,建立归集扩面数据库。

  第三阶段:推进阶段。2014.07-2014.12。根据第二阶段建立的归集数据库,开展催建催缴工作。在所有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现全覆盖,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规模以上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断缴、改制企业要恢复建立,恢复率达80%以上。

  第四阶段:攻坚阶段。2015.01-2015.06。以我市中小型非公企业、其他各类民营企业、效益较差的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积金扩面,各类企业覆盖率要达到80%,效益较差企业要先建立制度,待效益好转后再进行补缴。

  第五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5.07-2015.12。按照省政府会议精神和扩面目标要求,对我市各县(区)、各部门的扩面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采取措施及工作要求

  为确保省政府扩面指标顺利完成,各个阶段扩面工作有序开展,采取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扩面工作的计划编制、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要成立由各县(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落实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要根据下达的年度扩面工作目标,全面调查摸底,有效组织实施。市扩面工作领导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通报扩面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对各县(区)及相关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扩面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在全社会形成单位领导、企业员工共同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扩面工作进度,宣传表扬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及单位要公开曝光,通过舆论监督引导,不断增强企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推进我市扩面工作顺利开展。

  (三)部门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及各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的监督,足额核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未将住房公积金列入集体合同内容的,要及时督促其列入。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维护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将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职代会专题议案;积极调解劳动关系双方在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国资、经济管理、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要积极引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依法扩面征缴。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低标准进入、逐步到位”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扩面工作。率先对外资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进行催建催缴,在取得一定成效后,带动中小型非公企业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攻克非公企业建制难关。对效益较差企业,经审批后可以采取降低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方式进行建制和缴交,对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先将其在职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在住房公积金专户进行开户和登记备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缓缴,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逐步提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逐步实现全员覆盖、全员缴存。要坚持依法行政,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对有能力建立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要加大归集扩面力度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五)及时督促检查。扩面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扩面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各个阶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过度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县区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限期完成。市人民政府要对扩面工作实行目标考核与管理,于每年年初分解、落实全年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并列入市政府综合考核内容。

  阳泉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李利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存才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郭少敏    市财政局局长

  王伟锁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崔建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郭海田    市审计局调研员

  李志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霍保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董  璋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黄  奋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秀亲    市工商联合会会长

  张晓东    市国有资产管委会监事会主席

  李立新    市非公企业工委专职副书记

  张建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高  银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杜平华    盂县县长

  郝建国    平定县常务副县长

  程继喜    郊区常务副区长

  李昱平    城区常务副区长

  王晓丽    矿区常务副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崔建立兼任,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扩面工作的计划编制、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