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煤炭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意见
索 引 号: | 012300895/2015-01697 | 主题分类: | 煤炭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促进煤炭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意见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15〕43号 | 发布日期: | 2015-06-09 |
主 题 词: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煤炭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基础上,为全面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我市煤炭经济平稳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1.实现原煤全部洗选配。已有附属洗煤厂的煤矿企业所产煤炭全部入洗,无配套洗煤厂的煤矿与就近煤炭洗选企业建立长期协作关系,杜绝原煤初级产品直接外销。
2.拓宽煤矿融资渠道。继续协调专业银行与煤矿企业关系,引导其将更多资金投入到企业生产建设上来;加大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支持地方煤炭发展的作用;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煤矿企业的担保份额,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总量;煤矿企业要积极通过抵押、租赁、募股等方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紧张问题。
3.完善煤炭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集煤炭生产、运输、销售、库存、价格于一体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每周定期发布区域煤炭供需信息,公布各矿商品煤售价,加大对压价竞销和现金煤交易的稽查力度,严厉查处偷逃税费、扰乱市场的行为。
4.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生产组织,减少管理层级,分离社会职能,提高运行效率。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减少材料库存,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实现降本增效。
5.用活企业存量资金。对历年积存的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自提自用专项资金,要进一步简化使用手续,畅通使用渠道,缓解企业资金运行压力。
6.合理调整利益分配。依法界定煤矿同周边村镇在兼并重组期间确定的利益关系,包括固定分红、煤炭供应等,根据目前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合理调整利益分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7.合理配置煤炭资源。国土部门要加紧解决阳煤集团与周边地方煤矿之间资源交叉重叠的问题,消除“楼中楼”开采安全隐患,延长地方煤矿服务年限。
8.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煤矿特殊条件开采暂行管理办法》(晋煤行发〔2014〕1561号),对边角煤回收和采空区复采等进行安全技术论证,有序开展配采和残煤回收,实现精采细采,提高矿井回收率。
9.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充分利用煤层气0.6元/立方米的补贴政策,在实现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煤层气入网、发电等开发利用项目建设,提高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水平。
10.加快煤电一体化进程。本地电厂和地方煤矿签订长期供煤协议,提高煤炭就地转化利用能力。鼓励煤、电企业之间以资本为纽带,相互参股,共同发展,推进煤电联营。
11.择优发展煤化工项目。要在充分考察市场、考虑成本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煤化工项目,优先选择煤制甲醇等工艺成熟、前景看好的项目。
12.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吸取近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突出瓦斯、水、整合矿井和现场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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