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13-0116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13〕24号 发布日期: 2013-04-11
主  题 词: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李小鹏省长“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务必亲自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安全检查、务必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加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1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务必做到安全生产“零懈怠”。春节将至,春运进入高峰,人流物流密集,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较多,烟花爆竹进入销售和燃放旺季,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敏感期。决不能过高估计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决不能过高估计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决不能过高估计我们自身抓好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和第一责任,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怀着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情怀抓好安全生产。要认真落实好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厌战情绪,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安全生产“零懈怠”,确保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化百日活动,务必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要在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基础上,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亲自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安全检查,针对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和要害岗位,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该治理的绝不放过,该处罚的绝不手软,该停产的绝不姑息,做到“零容忍”,不断引深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节日期间放假停产检修的矿山,要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有效应对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雨雪天气等特殊情况,加强路面执勤检查,加强火车站、客运站安全检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突出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强化风险预控管理;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整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要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加强对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活动的安全监管,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检查安全情况要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

  三、加强组织领导,务必做到安全责任“零缝隙”。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查检查,有效解决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健全完善“一岗双责”、挂牌负责、包保监管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监管责任“三落实”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和问责,做到安全责任“零缝隙”。要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瞒报行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向你们及全市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的祝福和诚挚的问候!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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