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13-01208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13〕75号 发布日期: 2013-07-09
主  题 词: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3日

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阳政办发〔2010〕80号)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有关规定和《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一)201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2年我市的气候特点是:全市降水接近常年,气温偏低,日照偏少;全年基本风调雨顺,气象灾害轻于2011年。2012年(1~12月),我市年降水量在487.9532.2毫米,2012年阳泉年平均气温在8.6~10.2℃之间,比常年偏低0.7℃;年极端最高气温34.4~35.4℃;年极端最低气温-19.7~-16.7℃。

  2012年各县(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清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84处(郊区98处、盂县30处、平定56处),其中塌陷104处、地裂缝2处、崩塌23处、滑坡28处、泥石流9处、斜坡18处。全市本年度未发生地质灾害和人员伤亡事件。

  (二)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一是市、县(区)、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市、县(区)、乡(镇)均成立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市政府制定出台了《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完善了《阳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2012年5月21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和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明确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会后,市政府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市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制定、动员会议召开情况、责任分解、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等具体情况,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到了实处。全市共发放“避灾明白卡”6330份和“工作明白卡”219份,做到了制度上墙、人员到位、监测到位。平定、盂县和郊区顺利完成了“十有县”建设目标任务。

  二是2012年我市继续开展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国土部门与气象部门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电视、12121电话气象讯息台、传真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共发布46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将信息告知各县(区)、各乡(镇)、各国土资源所和各隐患点监测人,保证了汛期气象信息及时发布。

  三是2012年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成效显著。首先,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均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联网。同时,严格落实了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了24小时值班,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其次,从国有矿山企业和基层单位中聘请了23名高级技术人员成立了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确定了5名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首席专家,聘请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勘查院及阳煤集团新宇岩土公司,承担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服务,提高了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同时,组织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由县(区)政府牵头,应急办、国土、公安、卫生等部门参加,共进行了7次应急演练,参加人数1500余人,并在电视台进行了播出,收到了很好的防灾避险和宣传效果,群测群防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夯实。

二、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背景条件。阳泉市处于山西高原的东部、太行山中段西侧。境内四周群山环绕,中部为黄土丘陵区,因流水切割,地形十分破碎,沟壑纵横,山多树少,岩石裸露。加之区内地质构造复杂,降水量集中,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动力条件充分,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历史上自然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随着采矿深度和广度的增大,全市由采矿引起的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人为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另外,阳泉市铁路、公路的修建及涉煤涉矿工程建设等,也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崩塌、滑坡等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2.2013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阳泉市气象局预测:预计2013年(201212月~201311月)阳泉年平均气温9.210.9℃,接近常年平均值;年降水量为494.4~506.3mm,比常年平均值略偏少。

  分季来看:冬季(201212月~20132月)气温-4.2-2.7℃,比常年平均值偏低0.3℃,季内冷暖变化幅度较大,其中前冬偏冷,隆冬期间将出现阶段性低温过程,后冬略偏暖;降水量9.4~10.5mm,比常年平均值偏少1~2成。

  春季(35月)气温10.712.5℃,与比常年平均值偏高0.3℃;降水量8188mm,比常年平均值略偏多。

  夏季(68月)气温21.222.7℃,比常年平均值偏低0.2℃;降水量300310mm,比常年平均值略偏少,前期分布不均,中期多,后期少,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仍会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

  秋季(911月)气温9.311.0℃,比常年平均值偏低0.1℃;降水量101104mm,与常年平均值相比,北中部正常,南部多。

  (二)预测结果

  1.2013年地质灾害活动水平。我市矿业开采、公路、铁路等各类工程建设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预测2013年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2.2013年地质灾害高发时期

  根据我市历年的降雨情况,确定我市多雨时段主要集中在6、7、8、9月份,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在降雨条件下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2013年6、7、8、9月份及冰雪消融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

  3.2013年地质灾害高发区域

    我市地质灾害具有分布范围广,类型多的特点,灾害隐患点全市各县(区)均有分布,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全市采空区域;泥石流主要分布于盂县与平定县基岩山区;滑坡和崩塌主要发生在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盂县南部孙家庄镇、路家村镇、牛村镇等乡镇,郊区河底镇、李家庄乡、义井乡,平定县冠山镇、冶西镇、锁簧镇。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盂县梁家寨乡、上社镇、下社乡、南娄镇、秀水镇,郊区旧街乡,平定县娘子关镇、岔口乡、巨城镇、石门口乡及太旧高速公路两侧、平定县东南柏井镇、东回镇一带。低易发区分布于盂县苌池镇、仙人乡,郊区河底镇、西南舁乡、荫营镇及杨家庄乡、平定巨城镇西部、东部娘子关镇、石门口乡、柏井镇、张庄镇及东回镇。

    总之,自然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为:

    阳泉市自然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崩塌、滑坡、泥石流与降水量有着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今年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依然较大。

    而人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为:

    我市矿业开采、公路、铁路等各类工程建设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预测2013年内人为因素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煤炭资源整合后煤矿大规模开采,我市市辖区、平定县、盂县、郊区及其它一些市营、县营煤矿区地面塌陷会呈现加重趋势;一些露天开采铝矾土矿、耐火粘土矿及石灰石矿的矿区,也可能发生滑坡和崩塌地质灾害。

    (2)铁路、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朔黄铁路、石太高速铁路、石太铁路,太旧高速、京昆高速、正在建设的阳五高速、阳左高速、西环高速、307复线改道以及其它交通干线经过矿区及山区的地段等都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易发生的地段,都有可能发生相应类型的地质灾害。

    (3)其它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近几年来,各县(区)实施了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工业园区建设等19个涉煤涉矿工程,形成了大量渣山和沟谷,出现了许多崩塌、滑坡、泥石流隐患点,严重威胁着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按照市《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规定精神,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一)县(区)、乡(镇)政府牵头、开展全面排查。

  今年汛期到来以前,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各类矿山工业场地、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域、学校、城镇人口集聚区、旅游点、公路、铁路沿线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确实查清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分布、类型、规模和威胁人员财产情况,逐点落实防灾措施。自然灭失或工程治理减少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要按技术要求上报省级信息数据库核减或增加。住建、交通、水利、铁路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结果和落实防灾措施情况函告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工程建设业主单位。汛期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巡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做到发现一个,监测一个。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知》及市委《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和盗采国家资源专项行动的意见》(阳发〔2013〕4号)精神,要立即停止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项目,立即恢复已造成破坏的地质环境。违法开采已造成地质灾害的,当地人民政府要采取工程措施加紧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二)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演练。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要结合隐患排查,组织防治专家深入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和学校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识灾、避灾进村入户”宣传讲解活动,要进行点对点宣传、面对面讲解,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普及宣传,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市、县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率达到100%,要实现全面培训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国土所、村组干部、工程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目标。

  要进一步加大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避险演练力度,争取在汛期来临前,县(区)要举行1-2次以政府主办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演练,组织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镇、社区群众、学校师生、厂矿员工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应急演练,确保出现临灾前兆时监测人员能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群众能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避让并到达临时避难场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能按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方案开展应急工作。同时,每个隐患点都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进行避险演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完善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以农村村庄、城镇社区、厂矿企业和施工工地、学校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健全群测群防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范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对短期内无法消除隐患的高危地质灾害点,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健全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汛期要安排专人盯守,发生险情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对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抓紧建立并尽快运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要加强矿山工业广场、学校、新建居民区和重点基础设施等工程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先行建设防治工程,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工建设。相关主管部门要检查工程施工单位临时居住区,居住区选址必须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居住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要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努力提高雨情、水情监测和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手段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确保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电话到村、短信到人(监测员)”。

  (四)狠抓预防避让、实施综合防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尽快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时应急避险场所要选择安全的地段,汛期可搭建避险帐篷,供紧急情况下疏散转移群众避险安置。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组织防治专家对灾害点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要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主动避让地质灾害。对危害大、险情重的地质灾害要及时采取工程治理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以治理地质灾害名义开采各种矿产资源和挖山毁林。各地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相关部门要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大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着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和相关部门汛期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员、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市、县、乡三级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汛期不得离开本地。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充实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和机构,落实应急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和配备应急装备。

  (六)实行部门联动、落实防灾责任。

    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分工责任,协调防灾联动机制。气象、水文、地质、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实施意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抓牢监测责任,划分治理责任。要通过建立市、县、乡三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体系,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以“分片区”的方式落实到县(区)、乡(镇)、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厂矿企业、建设单位的具体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国土资源部门要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和群测群防组织,不断完善各项防灾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要通过强化地质灾害点防治告知制度,提高业主单位和人员防灾责任意识。要对地质灾害评估认为可能引发或遭受危害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规定从重处罚,从严追究责任,严防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对因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不到场、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附件:

  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组  长:赵  峰    副市长

  副组长:刘占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  青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光荣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巨建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志钧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孙存恩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邵  喜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李宝福   市交通局副县调研员

          曹成江   市公路分局副局长

          赵泽毅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骞元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俊寿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  宏   市安监局副局长

          武  威    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梁  明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曹  浩    市规划局副局长

          梁素萍    市地震局副局长

          胡贵卿    市环保局副局长

          晋  玮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韩俊玉   市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冯素清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卫东    市农委副主任

          李  旭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洲平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  敏   北京铁路局阳泉站副站长

          荆俊明    阳泉军分区参谋长

  冯  彬    武警阳泉支队参谋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王光荣(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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