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阳泉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政银企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2300895/2013-01218 | 主题分类: | 银行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阳泉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政银企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13〕90号 | 发布日期: | 2013-08-19 |
主 题 词: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阳泉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政银企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政银企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9日
阳泉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政银企保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缓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现状,建立新型政银企保合作关系,构建政银企保合作机制,为我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实现地方经济和金融、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介担保的共同发展,经多方协商,决定建立阳泉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政银企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推动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赵 峰 副市长
召 集 人:刘占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郝千文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邢强敏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侯 龙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行长
李 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阳泉监
管分局局长
成 员:巨建军 市发改委调研员
张成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常悟江 市经信委副主任
闫守琦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张继寿 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华云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总会计师
李瑞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肖卯怀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曹 浩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志刚 市国税局副局长
程志明 市地税局副局长
马宏伟 农业发展银行阳泉市分行行长
常 江 工商银行阳泉市分行行长
李立新 农业银行阳泉市分行行长
赵继宏 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行长
王桂林 建设银行阳泉市分行行长
刘志刚 邮政储蓄银行阳泉市分行负责人
李首明 阳泉市商业银行行长
秦瑞平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阳泉办事处主任
刘俊明 中国光大银行阳泉市支行负责人
翟乃红 交通银行阳泉分行行长
黄晓斌 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行长
史寅存 阳泉市担保协会会长
阳泉市方舟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各小额贷款公司
联系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
办公室主任:邢强敏(兼)
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阳泉市中心支行、阳泉银监分局有关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根据需要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临时性会议参会成员单位根据临时会议的内容确定。
二、联席会议召集
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和临时会议制。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紧迫程度由召集人确定。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主持,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行阳泉市中心支行、阳泉银监分局负责组织。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召集人确定。联系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协调、联系、会务以及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的督办等事项。
三、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中央和省有关经济金融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济金融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分析判断中央、省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济金融发展带来的影响,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并确保顺利实施。
(二)通报联席会议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我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济运行及融资需求情况;通报我市金融运行、信贷投放及货币政策的变化等情况;通报金融机构近期的信贷政策、信贷产品、信贷投向及对客户的有关要求;通报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通报担保机构运行情况;参会企业代表通报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及有关融资需求;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三)分析经济、金融运行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融资企业经营的基本情况、运行特点、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推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四)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诚信建设,构建科学信用评价体系,及时向各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发布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评选并向社会公布诚信建设优秀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五)对纳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目标企业库的企业,定期组织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到产业园区及融资目标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进行考察,了解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所需资金情况,推动金融机构与融资企业相互对接的前期调研。根据银企保对接情况组织开展银企保对接会(也可与联席会议合并召开),银企保对接会本着市场主导、银企保共赢、注重实效的原则,由联席会议商定实施方案,并督促对接签约项目的落实。
(六)建立签约融资企业项目跟踪落实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银企保对接会签约的融资项目,按合同、承诺、意向性签约等类型建立台账,定期跟踪分析,各成员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签约项目融资进展情况,由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融资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签约各方履行合同。
(七)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研讨,通过专家讲学、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方式,探索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方式多元化途径。提出并督促落实培育目标企业上市融资的措施方案,加快我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直接融资进程;通过创新融资方式,多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状况。
(八)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
四、制度保证
(一)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和临时会议制。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紧迫程度由召集人确定。
(二)情况报告制度。对联席会议提出的各项议程、决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本形式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有关落实情况。
(三)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联席会议各项决定落实情况和相关信息;各成员单位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通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信息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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