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13-0122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13〕94号 发布日期: 2013-08-20
主  题 词: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9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估的意义和原则

  中长期规划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不仅有利于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而且有利于促进落实中央新的方针政策,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编制,以及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一)评估意义

  阳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五年规划顺利实施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更好地实施后半段的规划,有利于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加快实施工业强市、文化兴市、扩城阔市、生态靓市“四大战略”,实现“千亿阳泉、百万新城”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评估原则

  ----客观公正与实事求是相结合原则。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全面分析评价“十二五”规划实施效果,深入客观地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定量评估“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定性评估战略性任务和宏观政策实施情况,整体评价“十二五”规划实施效果。

  ----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原则。全面分析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突出约束性指标完成度分析。

  二、评估的范围和重点

  (一)评估范围

  阳泉市十二五规划是由《纲要》、重点专项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此次中期评估,市级主要是对《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县级主要对本县(区)《纲要》进行评估。

  (二)评估的重点

  1.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主要是对《纲要》确定的40项主要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

  2.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对《纲要》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率先全面转型、推进新农村建设、率先实现城镇化、建设宜居宜业美好家园、建设新型开放城市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列入《纲要》中的重大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对《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3.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预测。对《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实现情况作出基本判断。

  4.提出进一步推进《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评估严格按照省、市发展规划有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加强组织保障。

  (一)评估的程序

  一是市政府下达开展《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二是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县(区)开展中期评估;

  三是《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市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文实施。

  (二)评估的方法

  1.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专项规划评估、专题研究可以自我开展评估,也可委托具备相关资质或能力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

  2.专家咨询论证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可通过媒体等,组织开展问卷调查。中期规划评估报告可邀请市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四、任务分工

  成立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一)市直各部门要对照《纲要》涉及本部门任务(见附件1),以及由领导组认定的需开展中期评估的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认真评估相关内容,并形成中期评估意见。

  (二)市统计局对《纲要》中确定的40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市直各有关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主要规划指标在“十二五”期间可达情况做专门分析(见附件2),并提出对目标值是否调整的意见。

  (三)市发改委负责《阳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起草工作,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进度安排

  “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3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部署相关部门开展评估工作。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县(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并将需要开展中期评估的专项规划报告或专项课题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评估报告》)名称于6月底前报市领导组办公室研究确定。7月10日前,领导组办公室下达市直各部门需开展中期评估的重点专项规划和专项课题报告名称。

  第二阶段:报告撰写(2013年7月)。市直各部门根据《纲要》中期评估工作任务分解中涉及本部门的中期评估内容,以及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和专项课题,撰写中期评估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后,提交市领导组办公室。市发改委根据各牵头部门提交的评估意见、各县(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形成全市《评估报告》。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2013年8月15日前):《评估报告》初稿广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形成《评估报告》初审稿。

  第四阶段:报送审议阶段(2013年8月底前)。《评估报告》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并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

  六、工作要求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

  1.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及工作情况,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2.市直各部门评估意见和各县(区)的评估报告,要在7月底前完成,并将书面材料(附电子版)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3.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给予中期评估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

  4.请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2013年6月底前报送市领导组办公室(电话:2293325,邮箱:zzm785@sina.com)。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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