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阳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21-06764 主题分类: 法制
发文机关: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8-11
标      题: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1〕121号 发布日期: 2021-08-12
主  题 词: 阳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长: 雷健坤    市长

副组长: 薛明耀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黄海涛  常务副市长

靳润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张立君    市政协副主席、市文化和旅游局局

王  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世英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冯  智  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石  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武  雪  市教育局局长

张峥嵘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海民  市民政局局长

冉志伟  市司法局局长

任晓华  市财政局局长

孙  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平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步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郗文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建军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梁  庆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安海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志军  市商务局局长

段宏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建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金宁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海文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樊文平  市能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推动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检查督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司法局负责牵头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决定;市委编办负责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审核,按照程序报批;市委组织部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选任、调任、遴选、招录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指导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做好相关立项审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调配办案业务场所,将调查核实证据、出庭应诉所需车辆纳入执法勤务用车范围;其他成员单位负责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配合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