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18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4-07
标      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3〕33号 发布日期: 2023-04-07
主  题 词: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阳民字〔2023〕19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的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83号)精神,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协同发展,建立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起草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加强成员单位沟通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税务局、阳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阳泉中心支行20个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市政府批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养老工作的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重要事项报告市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阳泉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句爱云    副市长

召 集 人: 樊志红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张忠灵    市发改委副主任

岳文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东    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翟建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杜丽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建明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  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瑞峰    市住建局副局长

段红星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刘广顺    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宏凯    市文旅局副局长

冯  军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刘建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耿春梅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杨  瑞    市医保局副局长

张建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郭广姝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喜元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刘育东    阳泉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郝勤科    人行阳泉中心支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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