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44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05-06 |
标 题: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3〕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主 题 词: |
阳泉市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升城市“烟火气”,更好满足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通过科学优化布局、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便捷服务、引导规范经营,在全市范围内重点以商业区、步行街、旅游景区等各类城市公共空间为载体推进“烟火气”集聚区建设,不断提升消费供给的多样性、便利性、持续性,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为民立场,增进民生福祉。面向市民、面向大众,把“便民、利民、惠民”作为“烟火气”集聚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有温度、有特色、接地气、有品质的消费环境,实现惠民生、暖民心、促消费。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同。综合考虑环境承载力、城市管理、民众满意度等方面,统筹空间、业态、主体、配套等要素,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各县(区)负责本地“烟火气”集聚区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
坚持科学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兼顾市场自发集聚现状,加强规划引导。结合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以县(区)为区域载体,合理布局并优化“烟火气”集聚区,推动城市大众消费、基础服务传统和多样化业态充分培育发展。
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柔性管理。树立对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放开、管理、服务统筹考虑。建立健全“烟火气”集聚区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加强服务保障,减少管控制约,实现“有事管住,无事不扰”,提高群众满意度、市场主体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力争2023年底,各县(区)分别打造3-5个有影响、有特色的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到2025年底,全市发展一批“烟火气”集聚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服务便捷、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烟火气”集聚区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烟火气”集聚区
1.规划引导统筹布局。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全市《便民市场布点规划》《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和《便民经营点专项规划》等现有规划,编制商业网点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引领在新区建设过程中预留空间用于建设各类城市商业消费集聚区,在旧区更新过程中改造、腾退、置换空间,优先用于补充建设、改造提升各类“烟火气”集聚区。(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2.分类布局各类载体。根据不同情况布局商圈、步行街等“烟火气”载体,重点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等加强商业网点布局。老旧小区着力补齐商业设施短板,提升现有设施水平。新建社区重点建设社区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逐步打造购物、餐饮、教育、养老、康体、文化多业态融合集聚的便民惠民社区商业载体。(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3.合理布局设摊区域。统筹考虑城市功能分区和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划定一批设摊开放区,设置集市、夜市、便民经营点等。优先在市民活动集聚的开放性公共区域内选点,遵循城市发展规划,使设摊开放区与居住社区、商业街等配套设施规划布局相补充,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道路交通、文化景观、市容管理相协调。(实施单位: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二)广泛打造“烟火气”多元商业载体
4.推进多层次城市商圈建设
打造城市核心商圈。推动奥特莱斯城市商业综合体建成投运,打造万达-奥莱商圈,形成有竞争力和辐射力的城市消费新地标;强化滨河新天地的牵引带动,转型升级传统业态,持续提升商圈品质,做强滨河商圈;加快推动天桥摩尔港实现运营,吸引优质品牌、企业入驻,与兴隆商业步行街形成联动集聚效应,点亮天桥商圈;聚焦文商旅融合拓展服务功能,培育1947文化园商圈。以商业建筑地标、品牌标杆、服务引领、业态集聚为目标打造多元时尚、特色发展的城市消费中心。(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城区政府、郊区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圈。重点培育矿区天利,郊区桃林、荫营古镇,平定冠山书院小镇、森宇坐标城、七一广场、东升,盂县时光新天地、晶海广场等区域商圈,积极引入购物中心、特色餐饮、新式书店、运动健身等业态,有序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商业广场、商业综合体等,为周边区域提供全业态便利的商品及服务消费场景。(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加强便民社区商圈建设。在巩固提升城区滨河西社区、东营盘社区,矿区桥头社区、赛鱼社区等省级试点社区的试点建设基础上,总结经验并全面推开“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发展“一店一早”,即推动连锁品牌和其他各类便利店和早餐点进社区;补齐“一菜一修”,即按照一定标准改造提升各种形式的菜市场,让配钥匙、修鞋等“小补小修”规范有序回归百姓生活;服务好“一老一小”,即建设完善老年康护、幼儿托管服务设施及机构。同时,允许特色、传统、创业的多元市场主体进入社区,进一步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提升社区生活“烟火气”。(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5.推动品质步行街提升改造。重点推动滨河新天地商业广场步行街、兴隆步行街、桃河民俗文化园街、赛鱼步行街、平定砂淘街、盂县西关步行街等6条步行街因地制宜提升改造,突出特色、优化环境、丰富业态、完善功能、提升品质,与商圈协同发展。推广兴隆步行街(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建设管理经验,发挥重点步行街、商业街集聚效应,推动开展系列夜间消费休闲活动。在数字消费券发放中设置“烟火气”惠民消费券,提升居民消费体验。择优推荐参与省级特色步行街、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评选。(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6.扩大旅游景区优质服务供给。鼓励全市A级景区在2023年上半年对全国游客开展免首道门票活动,给予门票价格补贴。研发砂器、剪纸、面塑等本土文创旅游产品,鼓励旅游景区设立“阳泉礼物”实体专卖店,全面提升文旅消费水平。推广宣传《遇见娘子关》等标志性演艺项目,持续办好阳泉四季节气、娘子关河灯节等系列活动,举办非遗展销会、艺术节,鼓励开展传统集市、庙会等活动。(实施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引导便民经营点规范发展。组织县(区)制定便民经营点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便民经营点的运营主体及责任人、经营业态、时段、区域、摊位数量等,明确准入标准,引导流动商贩和自销农户集中定时定点经营,以特色餐饮、食品、文化体验、本土产品为主,鼓励创新创业、展示阳泉特色、满足市民需求、营造生活氛围。支持发展周末大集、旧货市场、后备箱集市、房车营地等消费模式,全方位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实施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三)拓展“烟火气”集聚区多种消费及服务业态
8.促进文旅商体融合。依托现有展览馆、博物馆、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推动建设一批文旅消费集聚区。立足“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建设沉浸式文化主题商业街,丰富经营业态,打造文体商旅生活新场景。鼓励娘子关、冠山书院小镇、藏山、大汖温泉、桃林沟、荫营古镇等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主题活动,引进培育文化艺术项目,开展灯光秀、音乐节等演艺活动,加强与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的融合互动。(实施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9.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供给。将发展夜经济作为提升“烟火气”的重要手段,以传统商圈、特色商业街(步行街)、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要载体,打造一批餐饮集聚型、文体消费型、便利服务型等特色鲜明的夜经济集聚区。鼓励广场、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创新管理手段与经营模式,举办文艺表演活动,开展夜间比赛等,丰富夜间活动内涵,更好地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层次夜间消费需求。(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10.延伸中央厨房服务链条。加快推广“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鼓励餐饮企业建设食品统一加工配送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营养卫生、价格实惠的预制菜等半成品和成品餐饮产品。支持中央厨房餐饮企业利用厢(柜)式智能便利设施、移动餐饮售卖车等,按规划要求在社区、街头设置售卖点,延伸服务销售链条,提升供给便利性。(实施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11.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回收站点体系建设系列标准,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废旧物资处置周转站等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回收站点设施和资源,结合城市管理、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统筹设置回收站点,鼓励将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套设施纳入公益性社区配套用房管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完善、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烟火气”高效服务和规范管理
12.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
建立健全设摊及外摆活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设摊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更广区域内多业态设摊活动的规范经营水平,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外摆试点,在一定范围内放宽外摆条件和对户外促销活动的限制,制定管理规则明确外摆、促销等事项办理流程和标准,允许运营主体明确、管理规范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步行街)等,在不影响消防安全、交通通行、建筑物采光通风、市容市貌等情况下,在门店外规定范围、规定时间内设置外摆区位;重要促销节点期间,在不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放宽企业(商户)开展店外促销及利用广场等开放性公共空间举办展销和宣传推介活动的限制,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和城市活力。(实施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完善“夜间经济”配套公共服务。充分考虑夜经济集聚区特点,由所在乡镇街道牵头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处理、噪音监测等配套设施服务和管理。适当延长“夜经济”集聚区公交车运营时间。加强对夜经济集聚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和停放的引导,避免交通拥堵。有针对性调整和加强夜间巡控警力,重点时段增派警力做好疏导管控。(实施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13.推动设摊活动市场化运营。支持引入第三方主体市场化运营夜市、便民经营点、集市等。运营主体承担设摊经营活动市容市貌、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对经营区域做到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划线定点、统一时间要求、统一规范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扫保洁、维护秩序,满足流动商贩和市民群众需求。鼓励运营主体探索简化准入、积分奖励、失信惩罚等机制,强化商贩自治约束和激励作用。(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14.实施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加强乡镇街道与属地城管、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提升基层执法保障能力,降低油烟、灯光、噪音等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市场氛围。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素养,全面落实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的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引导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文明经营,为城市“烟火气”营造公平宽松环境。(实施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建设“烟火气”集聚区作为惠民生、暖民心、促消费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聚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服务指导、支持保障和行业监管,形成同心协力推进“烟火气”集聚区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利用新闻平台、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优势,采取场景互动等形式,做好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烟火气”消费资讯服务,进一步提升宣传效能,扩大宣传成果。
(三)筑牢底线思维,严格安全保障。督促各类“烟火气”集聚区运营主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做好常态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编制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指导开展大型活动的组织主办方认真执行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文化演出等方面规定,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附件:阳泉市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
阳泉市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责任县(区) | 事 项 | 主要任务 |
1 | 城区政府 | 打造城市核心商圈 | 做强滨河商圈,点亮天桥商圈,培育1947文化园商圈 |
2 | 加强便民社区商圈建设 | 巩固提升城区滨河西社区、东营盘社区试点建设 | |
3 | 提升改造品质步行街 | 提升改造滨河新天地商业广场步行街、兴隆步行街 | |
4 | 规范发展便民经营点 | 推进华联-百纺-兴隆街、西河滩、大阳泉、小河、滨河商贸圈、“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等“烟火气”集聚区便民经营点建设 | |
5 | 矿区政府 | 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圈 | 培育天利区域商圈 |
6 | 加强便民社区商圈建设 | 巩固提升矿区桥头社区、赛鱼社区试点建设 | |
7 | 提升改造品质步行街 | 提升改造赛鱼步行街、日潭商业街 | |
8 | 规范发展便民经营点 | 推进赛鱼步行街、日潭商业街和一矿宜鑫草莓园、石卜水大戏台、赛鱼跳蚤市场等夜间消费点发展 | |
9 | 郊区政府 | 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圈 | 培育桃林、荫营古镇区域商圈 |
10 | 提升改造品质步行街 | 提升改造桃河民俗文化园街 | |
11 | 规范发展便民经营点 | 在桃河民俗文化园、荫营大街等布局建设便民经营点 | |
12 | 郊区政府、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 打造城市核心商圈 | 打造万达-奥莱商圈 |
13 | 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 加强便民社区商圈建设 | 打造保晋路“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
14 | 规范发展便民经营点 | 在天津街布局发展便民经营点,推进奥特莱斯夜市开市 | |
15 | 平定县政府 | 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圈 | 培育冠山书院小镇、森宇坐标城、七一广场、东升区域商圈 |
16 | 提升改造品质步行街 | 提升改造平定砂淘街、城里街 | |
17 | 规范发展便民经营点 | 在森宇坐标城十字路口人行带、原粮食局小区广场、南关广场、城里街、东升等布局发展便民经营点 | |
18 | 盂县政府 | 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圈 | 培育时光新天地、晶海广场区域商圈 |
19 | 提升改造品质步行街 | 提升改造盂县西关步行街 | |
20 | 规范发展便民经营点 | 打造211烧烤夜市,利用广场空地等开办便民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