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78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6-26 |
标 题: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3〕53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主 题 词: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第30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省治超领导组决定在阳泉市开展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为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标准、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源头把关、路面监管、精准倒查、责任追究”的治超新模式,进一步压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实现源头科技治超“正向可监管、逆向可溯源、全程可跟踪”监管体系。
(二)工作机制。按照“省治超办全程指导、市政府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督促辖区内源头单位全部联网”的机制开展试点工作。省治超办负责编制《山西省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和相关制度;市政府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各县(区)政府做好本级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的硬件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督促辖区内源头企业根据省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完成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设施安装、联网、调试工作。
二、平台建设和管理主体
(一)市级平台
市大数据应用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级货运源头科技治超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与省级平台、源头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通过定期通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区)源头科技治超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县级平台
各县(区)政府做好本级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的硬件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软件统一使用市级平台);指导和督促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设施,并联网运行;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在巡检时发现设施出现问题的,应及时督导源头单位立即整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三)源头企业信息化改造
依据《办法》相关规定,货运源头企业负责本单位治超系统建设,包括称重检测及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调试、网络线路租赁、日常维护管理等;各源头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自主选择、自行承担费用,在《山西省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相关标准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实时上传。
三、重点任务与时间安排
(一)摸排公示货运源头单位(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
各县(区)政府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企业信息台账;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向社会全面公示企业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做好试点前期宣传发动引导工作。
(二)试点测试及业务培训(2023年5月底前完成)
平定县、盂县、郊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省治超办指定的6家前期试点源头企业(平定县1户、盂县4户、郊区1户)完成设备安装、联网、调试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市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开展《山西省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等法规及业务培训,要求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安排企业负责人分时分批参观6家前期试点源头企业信息化改造成果。
(三)开展信息平台招投标工作(2023年7月初前完成)
市大数据应用局严格按照《山西省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及时开展货运源头科技治超信息平台的前期规划、系统设计、立项审批、资金申请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四)安装称重检测及视频监控设备(2023年7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政府组织协调公示货运源头企业严格按照《山西省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相关标准,全部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保质保量完成数据采集和上传(每日上报企业信息化改造联网进度);市大数据应用局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规划制定全市货运源头企业联网对接方案;各级源头信息系统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运行维护制度,确保系统建设和企业联网正常开展。
(五)市级源头治超平台完成开发部署(2023年8月底前完成)
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完成市级货运源头科技治超信息平台及相关数据交换接口开发工作,实现市级平台与企业平台联网联调,符合省治超办建设规范,达到建设要求并投入使用;对平台管理、维护、使用单位人员开展培训,完成上传数据质量分析、数据交换接口完善工作,确保系统发挥作用。
(六)健全规章制度开展执法工作(2023年8月底前完成)
省治超办全程指导,市政府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货运源头倒查实施细则,对路面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利用车载北斗、货物装载单等查明货运源头单位,针对本地、外地源头,分别明确处理、抄告、反馈流程;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率先建立货物装载源头线上倒查协同机制。
(七)强化试点工作总结评估(2023年9月底前完成)
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定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及时查找问题不足,加强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合理性验证,不断建立和完善并形成成熟的制度办法、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为全省提供可借鉴的源头科技治超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领导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加强对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县(区)要参照成立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任务落实,确保试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政府和领导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建立任务清单台账,加强过程控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实施质量和效果。各县(区)治超办每日将源头企业信息化改造联网进度上报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强化服务意识
各县(区)政府和领导组成员部门注意要根据省治超领导组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要求,树立服务理念,积极探索为源头单位科技治超提供服务模式,优化企业监控网络数据采集程序,通过平台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车载北斗、电子围栏等手段实现源头单位治超监管,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企业治超的自觉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领导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不到位、考核不达标的县(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各县(区)政府要把治超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源头科技试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附件: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领导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领导组
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建设,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任务目标和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探索形成“源头把关、路面监管、精准倒查、责任追究”的货运源头治超新模式。
二、组成人员
总 指 挥:郭建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韩千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庆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李 娜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金宁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建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永恩 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
苏向东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 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志杰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 帆 市司法局副局长
康建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史连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子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史满瑞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赵前进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 晓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邢立芳 阳泉日报社副主编
吕 涛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传书 阳泉公路分局党委书记
范文生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阳泉支队支队长
刘建峰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安监局局长
乔 勇 平定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东亮 盂县副县长
杨浩宇 郊区副区长
王东红 城区副区长
王玉红 矿区副区长
王 坚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县(区)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督导检查;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韩千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韩千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梁 庆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帆 市司法局副局长
康建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警支队、阳泉公路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支队等。
主要职责:制定和汇总每周、每月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内部衔接和各级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牵头做好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安排;协调、推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堵点;做好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建设工作的对接和配合;统筹协调各组工作。市财政局做好源头科技治超试点经费统筹保障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治超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工作。
(二)源头督导组
组 长:梁 庆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乔 勇 平定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东亮 盂县副县长
杨浩宇 郊区副区长
王东红 城区副区长
王玉红 矿区副区长
王 坚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史连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苏向东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志杰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孙玉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晓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高志龙 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良忠 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县(区)政府按照“应公示尽公示”原则,做好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做好县级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指导各县(区)督促公示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设施,并联网运行;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度,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实施销号式管理,督办结果定期报送领导组;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货运源头企业注册登记进行审核并将信息及时抄报县(区)政府进行公示;市委网信办及时做好源头科技治超试点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和社会稳定保障;市公安局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抓早抓小,维护好源头企业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各源头企业称重设备质检工作,并对非法储(售)煤场、砂石料场和其它未注册登记的非法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查处;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源头科技治超技术企业串通涨价、垄断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好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编制《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要求和技术标准》,纳入地方标准。
(三)系统开发组
组 长:高永恩 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
副组长:武永庆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志龙 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
主要职责:严格按照《山西省源头科技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相关标准,及时开展货运源头科技治超信息平台前期立项、规划、资金申请等相关手续办理,推动完成工可、招投标等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负责建设工程进度、日常管理、施工安全和质量工作;做好软件开发进度每周通报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资料建设组
组 长:史连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继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等。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领导组指导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了解、掌握和综合全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会议记录,做好大事记,负责办公文件、公文的印发、传递和归档;做好各县(区)、市直各级各部门相关资料的指导、检查、收集工作,搞好阶段性总结和活动结束后的总结汇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指导性工作经验。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 娜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邢立芳 阳泉日报社副主编
吕 涛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交警支队、市广播电视台、阳泉公路分局、阳泉日报社等。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负责联系、沟通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做好典型示范案例的总结和宣传;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关于印发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