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6629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16
标      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4〕43号 发布日期: 2024-04-22
主  题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第一季度,全市普查范围内政府网站33家,政务新媒账号95个。按照国办、省政府有关指标判定标准,不合格政府网站2家,合格率为93.9%;9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中,无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

(二)找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

第一季度,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1条,相关网站主办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单位未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中“网页设计规范”要求配置网站,市公安局网站底部未列明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备案标识未链接到相应管理服务平台。

市公安局网站“交流互动”栏目未展示留言时间,郊区人民政府网站“信件列表”、市教育局网站“留言选登”栏目经通报后仍未整改,无法正常展示留言情况。

市科技局、市工业化信息化局、市应急局信息公开指南中未公开政务新媒体账号。部分网站转载信息时,对附件、图片直接复制,导致存在大量无效链接。部分网站动态类栏目更新不及时(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积极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市2024年两会已顺利结束,各县区、各部门在完成对建议、提案的答复后,要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栏目公开办理结果。二是各县区要在现有基础上对照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继续细化公开,规范集中公开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督促下级乡镇、部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管理政府公报和规范性文件

一是做好政府公报编辑发布工作。各县区在完成政府公报编撰的基础上,也要做好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渠道发布电子版政府公报,做到目录导航明晰、内容检索便捷、数据更新及时。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发布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统一格式集中规范公开并动态更新,对本县区本部门新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统一备案、统一编号,并同步刊发于政府公报。

(三)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使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前检测功能,认真审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和新建设的栏目、网站外链,并加强对历史信息的深度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严重表述错误和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转载存在图片、附件的信息时,需下载后导入,对现存的无效图片、附件要及时修改替换。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做好检查复核工作,务于2024419日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整改报告报送市政府大楼543室被省政府办公厅连续通报2次、被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大数据应用局针对同一问题连续通报2次及以上的,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约谈。每月2日前《政府网站工作月度报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月度自查情况报告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赵晨阳

话:0353-2297564

箱:yqzfwzpc@163.com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不合格网站问题情况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第一季度不合格网站问题情况

序号

单位

网站标识码

不合格原因

1

市交通运输局

1403000022

监测时间点内,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新闻动态类栏目两周以上未更新、单项否决。


2

市公安局

1403000043

监测时间点内,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新闻动态类栏目两周以上未更新单项否决。

附件: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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