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阳泉建设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9140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5-22 |
标 题: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5〕23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主 题 词: | 美丽阳泉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阳泉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阳泉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结合阳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筑基战略,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阳泉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坚持将系统观念贯穿于美丽阳泉建设全过程,更加注重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理念优化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模式,采取超常规思路举措,强力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短板。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切实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美丽阳泉建设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全民行动、共建共享。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广泛号召社会各界参与美丽阳泉建设,把建设美丽阳泉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元开展“美丽细胞”工程建设,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美丽愿景
到2027年,美丽阳泉建设短板加快补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蓝天常驻、绿水长青、厚土永固”的美丽阳泉取得积极进展。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阳泉基本建成。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生态价值测算评估体系、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国土绿化工程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统筹推进,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文化繁荣兴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展望本世纪中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阳泉全面建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好景象全面呈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
深入贯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县域主体功能分区,构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三大基本功能分区和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两大叠加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分区体系。落实《阳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人口经济分布和城镇化特征,以乡镇为单元,深化细化主体功能分区,探索完善主体功能区细化管控途径,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明确平定县为省级农产品主产区,盂县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区、矿区、郊区为省级城市化地区。加强对叠加功能区的特色功能培育和政策支持。
加强空间边界管理与用途管控。将“三区三线”空间布局作为阳泉市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建设的重要支撑,构建“两心、三轴、四节点”城镇空间结构,全力构建阳泉市“两河四山一泉域、双城双轴四重点”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和实施常态化国土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机制。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持续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明确鼓励、引导、限制、禁止等行为。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更新调整等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实施碳达峰阳泉行动。发展数智双碳产业,支持高新区高标准建设阳泉市数智双碳平台,打造全省智能算力产业示范基地。推动省级数字经济平台建设。高标准运营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探索建立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充分发挥碳足迹管理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工艺流程改造、强化节能降碳管理,挖掘节能降碳潜力。通过开展气候投融资先行先试,破解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构建有利于气候投融资的政策体系和市场运行环境,进一步开拓资金渠道,推动阳泉市气候投融资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打造特色气候友好产业集群,大力培育气候友好产业,打造新型储能、铝镁精深加工、钙基材料等具有阳泉特色的新材料产业高地,逐步推进零碳园区建设。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严格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管理,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提高企业自主减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做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过渡的衔接工作。探索建立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充分发挥碳足迹管理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工艺流程改造、强化节能降碳管理,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执行国家和省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制度。加强全市煤矿企业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力争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
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源消费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有效增强总量管理弹性,倒逼煤电、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同时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推动一批煤炭开采、燃煤发电等重点企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鼓励水泥替代产品等绿色低碳项目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广高效低碳技术,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鼓励电解铝企业发展再生铝产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推进工业企业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到2027年,全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逐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开发革命
推动先进信息技术与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采,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合理把握去产能力度和节奏,加快推进我市大型煤炭绿色供应基地建设,抓好煤矿建设项目开工。推进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引入推广矸石充填开采、沿空留巷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建设一批优质产能煤矿,力争先进产能占比提升至80%以上。推动全浓度瓦斯梯级利用,提高瓦斯综合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加强新能源发电并网和送出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发挥阳泉市多山地丘陵的地形优势,将抽水蓄能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基础和主攻方向,盂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力争2030年首台机组并网发电。积极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和多能互补发展。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用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政策优势,树立“大区域、大交通”的理念,实施交通强市战略。主动融入京津冀和山西中部城市群,加快中部城市群东翼起步。加快太旧高速(阳泉段)扩容改造,有效减少中重型货运车辆穿城而过产生的污染。深入推进“公转铁,”进一步完善铁路专用线与铁路干线路网的衔接,新建大宗货物年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加快西上庄煤矿铁路专用线、瑞泰铁路专用线项目实施。积极推广换电重卡,不断提升重卡运输绿色能源消费占比。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公务用车、私家车优先采购电动汽车,有序布局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智能交通,设立公交专用车道、潮汐车道、可变车道,对全市路网、车流、人流进行提前预判、实时监测、及时疏导,有效缓解高峰时段和繁华路段通行压力。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出行发展战略,优化绿色出行,推行“绿色+”模式,打造阳泉山城绿色交通网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充分发挥我市耐材基础产业优势,持续提升耐材行业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重塑“中国耐材基地”品牌优势。鼓励我市耐火企业与国内外先进耐材企业联合组建大型耐材企业集团,积极开发节能、环保、长寿、高效、功能性新型耐火材料产品,鼓励有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以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大 BIM、超低能耗、装配式建造、可再生能源等绿色创新技术集成应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加快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探索建筑拆除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新模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持续推动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积极推动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加强农房设计指导,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引导农户开展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全面落实城镇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根据“城市矿产”资源情况、产业基础等,围绕废金属、报废机动车、废旧橡胶轮胎等“城市矿产”高值化利用,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等,以“区中园”“园中园”形式规划建设“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依托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地,规划建设一批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污泥及其他城镇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园。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节地技术和模式。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按照合理布局、区域统筹的原则,采用共建共享方式规划建设区域性焚烧处理设施,支持具备协同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县区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设施建设,通过建设大中型中转设施,增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提升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一体推进降尘、治企、控煤、管车、应对。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围绕重点行业、产业集群、清洁取暖、扬尘等重点领域,聚焦秋冬季、夏季等重点时段,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推进火电、耐火、煤层气发电、水泥、陶瓷、砖瓦窑、炭素、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借鉴应用国内同行业污染治理先进工艺技术和工作经验,“一企一策”制定深度治理方案,加强精细化管理,实施常态化协商减排,实现主要污染物超低排放。持续巩固燃煤锅炉关停整治成果,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巩固散煤清零成果。强化面源污染治理。统筹推进施工、道路、裸地、堆场、工业无组织排放“五尘”同治,持续开展“净厂行动”。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等群众身边的污染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到2027年,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力争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到2035年,六项大气污染物指标力争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化水资源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做好“划、立、治”各项工作,提升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强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沿河重点涉污企业入河雨、污排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快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深度治理工业废水,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排查整治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日常监测,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城镇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组织实施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继续推动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带保温措施的人工潜流湿地建设。利用科技手段强化防治水平,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建设,推进实施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及可视化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到2027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日常监管,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严格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土壤污染协同治理。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鼓励绿色低碳修复,推广先进适用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提高土壤修复节能降耗水平。
深入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深入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强化重点监管单位、优先监管地块等重点污染源排查,严格落实污染管控等措施,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建立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制度。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8%以上。
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老窑水治理。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娘子关泉域重点保护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积极推进郊区山底河老窑水、城区小河老窑水治理项目工程,查明煤矿老窑水的分布埋藏与循环储存条件,探索开展老窑水的治理工作,实现煤矿闭坑出流水无害化治理示范,有效遏制削减下游地表水和饮用岩溶水水质恶化。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维持在98%左右,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稳定不发生恶化,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依托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在固废集中产生区、煤炭主产区、基础原材料产业集聚区等领域,探索建立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打造一批“无废企业”,建设“无废城市”。
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利用处置。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聚焦渗滤液收集处理、填埋气收集利用、恶臭控制等重点环节,规范有序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稳步推进荣光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推进新污染物和化学品治理。强化基础调查,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典型环境激素、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生产使用状况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全市数据库和环境风险地图。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管控。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到2027年,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面实现各类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和安全利用处置,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守牢美丽阳泉建设安全底线
(一)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一键启动”机制,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响应能力。紧盯“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健全“预案、管理、支撑、预警”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上下游、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推广“南阳实践”实施,完善滹沱河、绵河、南川河、温河等重点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开展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各工业园区、各重点单位和重点风险源的环境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编制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核与辐射风险防范监管,做好电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加强核应急响应和辐射监测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能力。加强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建设,强化监测预测预警和影响风险评估,强化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风险和适应能力评估,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的监测预警及防控,提升暴露人群和脆弱人群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能源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提高耐受暴雨、高温、洪涝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能力。通过“能源+气象”信息深度融合,提升能源供应安全保障水平。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与恢复,有效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生物安全防范
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环境风险检测、识别、评价和监测,健全生物安全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提升生物安全查验能力。加大四山生态屏障区和娘子关泉域、农田、水域、森林、草地、湿地等重点区域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评估、监测预警、治理及生态修复,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有害生物防治,保障阳泉生态安全。(市卫健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生态系统保护行动
(一)筑牢绿色自然生态屏障
全面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保育以滹沱河、桃河两大河流生态廊道,筑牢以药岭山、诸龙山、尖山、浮山为主体的四大生态屏障,保护娘子关泉域重点保护区。以构建“两带四屏一区”阳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建立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在生态保护修复中强化对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统一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扎实开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持续推进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到2027年,以太行山为主体生态屏障和滹沱河生态廊道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筑牢太行山、京津冀重要绿色生态屏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北部生态新城建设为先导,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为切入点,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大力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有证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74.08%,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完成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实施名录管理,强化林木基地、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构建多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调查阳泉市的动物、植物及微生物资源,掌握动植物数量、种类、分布特征其相互关系,摸清珍稀濒危物种、外来入侵物种、指示物种等种群数量及分布区域,基本建立生物资源数据库;持续性开展重要区域专项调查;持续调查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保持在4.09%以上,重要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美丽阳泉生态文化培育行动
(一)开展美丽系列建设
积极开展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强化城际。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促进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与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黑臭水体,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到2027年,美丽城市建设全面启动。到2035年,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引领示范作用,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用能,建设节约型机关。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生态文明理念和行动贯穿于教学活动,开展绿色学校试点建设。推进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社区人居环境,培育社区生态文化,开展生态社区试点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发挥家庭社会细胞作用,节约家庭资源,实施垃圾分类,开展美丽庭院、绿色家庭等建设,持续推进“碳普惠”机制等试点建设,推动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完善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提升绿色出行比例。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等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级妇女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多元参与行动体系
深入实施“美丽阳泉·全民行动”,营造“全面动员、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创新形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深入挖掘阳泉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化故事,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主题文艺作品。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生态研学等活动,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生社团开展美丽阳泉建设社会实践活动。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加强美丽阳泉建设宣传推介,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推进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干劲,让美丽阳泉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和会、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美丽阳泉现代治理提质行动
(一)完善体制机制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权责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美丽阳泉建设法治保障,探索“小切口”精细化立法。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建设,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持续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全面落实落细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打造生态环境系统专业化干部队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科技创新
创新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机制,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科技攻关与技术创新,强化科技有效供给和技术成果转化。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建设。深化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技术研发和融合应用,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完善大气乡镇站、工业园区站和交通站智慧管理,完善地表水水质、入河排污口水质、温室气体排放、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生态质量、电磁辐射等自动监测站网,探索开展污染溯源监测,推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全覆盖,构建覆盖城乡、要素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适时感知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工程支撑
围绕美丽阳泉建设,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工程,加快能源结构低碳化、移动源清洁化、重点行业绿色化、工业园区循环化转型等。实施环境品质提升工程,支持重点领域污染减排、重要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新污染物治理等。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加快实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力提升城乡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执法应急能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美丽阳泉服务机制保障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指导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完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将美丽阳泉建设作为督察重点。落实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美丽阳泉建设分领域具体举措。各县负责本辖区美丽阳泉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和法律实施监督。各级政协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送美丽阳泉建设本年度工作情况,由其汇总后,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二)坚持系统观念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推进美丽阳泉建设中,要树立系统思维,加强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有效衔接,加强与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使命任务的融合联动。坚持全域治理和解决突出问题有机结合,统筹抓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态治理效能等任务,同向发力推动美丽阳泉建设。
(三)强化要素保障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全面落实完善农业水价、差别化电价、阶梯水价政策,绿色电价政策。完善河流、森林、湿地、耕地等领域分类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深入实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开展煤基固废横向生态补偿。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对美丽阳泉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稳步推动气候投融资创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美丽阳泉建设领域。
(四)开展评估考核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按照美丽阳泉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适时组织开展美丽阳泉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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