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963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6-04
标      题: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06-10
主  题 词: 气象 预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723日印发的《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阳政办发〔20207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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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规范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本预案所指的气象灾害包括暴雨、暴雪、干旱(指气象干旱强对流和大风(包括冰雹、雷电、雷暴大风和大风)、低温(包括寒潮、霜冻和持续低温)、高温、低能见度(包括大雾、霾沙尘暴等。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衍生、次生灾害防御和应对,适用相关预案规定。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增强全民气象灾害防御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灾前防御和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在减轻气象灾害风险中的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内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实施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分类应对,联动处置。按灾种分类规定气象灾害应急措施,并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预案衔接,实现联动处置。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负责全暴雪和低温灾害的应急组织工作。暴雨(洪涝)干旱灾害指挥部按照《阳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应急响应工作强对流和大风、高温低能见度灾害指挥部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防御机制,根据不同等级预警信号,按照职责开展分级、分灾种应对。

2.1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数据局、市气象局、阳泉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阳泉金融监管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七处阳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阳泉站、阳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阳泉支队、中国移动阳泉分公司、中国联通阳泉分公司、中国电信阳泉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气象灾害处置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市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县(区)人民政府应设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2 应急工作组

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2.3 现场指挥部

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担任全面负责灾害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副指挥长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现场指挥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2.4应急协调联络机制

各成员单位应确定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市气象局负责联络员的日常联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气象灾害应急服务工作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的需求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充实到专家咨询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各成员单位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

3 风险防控

3.1 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市气象局有关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3.2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

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重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各类重大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和评估分析,提高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能力。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结合气象灾害发生规律、特点、分布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科学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3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

各成员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要深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做好行业领域和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查,对排查出来的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3.4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各成员单位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预警信息建立不同级别的风险指标体系,制本部门的防御措施,明确应急预案的启动标准,指导行业做好防范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参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中的防御指引,结合当地情况,制定防御具体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4监测预警

4.1 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根据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以短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市级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和灾害影响地人民政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市级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按轻重等级自低向高一般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种。

4.2 信息报告

预报有气象灾害或已监测到气象灾害并将持续的,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指挥部报告,同时以短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分类处置和应急响应工作。

发生气象灾害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实上报灾害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3 分析研判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分析和梳理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明确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预计有气象灾害影响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要及时分析研判灾害风险,针对灾害风险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报、预警情况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应对意见,及时组织会商,综合分析研判暴雪、低温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指挥部。市指挥部根据建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4.4应急联动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监督、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5 预警发布传播和公众防御

5.1 预警发布传播

各级人民政府应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输通道。各级气象、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应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其他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预警或提醒信息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行业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和预警信息快速发布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载实时预警信息。

5.2 公众、社会组织自救互救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气象灾害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公民应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学习,关注气象灾害风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主动了解气象灾害情况,气象灾害影响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储备必要的生活用品,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

6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6.1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

6.1.1 暴雪、低温灾害应急机制

暴雪、低温灾害由市指挥部组织应对,市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暴雪、低温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6.1.2 暴雪、低温灾害应急事件分级

暴雪、低温应急事件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4)。当达到或预计将达到事件分级启动标准时,根据气象部门建议,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市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6.1.3 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6.1.3.1 Ⅳ级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指挥长(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启动。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并告知灾害可能影响的县(区)人民政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有情况随时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并报告市指挥部

6.1.3.2 Ⅲ级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指挥长(政府协管副秘书长)签署启动。

副指挥长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并告知事发地人民政府。市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应急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有情况随时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经市指挥部同意后,通知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6.1.3.3 Ⅱ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商会议,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经市指挥部同意后,通知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6.1.3.4 Ⅰ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经市长同意后,市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防御救灾工作。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技术和人力、物力支援。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山西省气象局,并通知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6.1.3.5 应急值守

启动应急响应后,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在24小时值班基础上实行领导干部带班。

6.1.3.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级及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时,市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6.1.3.7 信息发布

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气象灾害信息对外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6.1.3.8 应急响应终止

根据监测预报,经会商研判,气象灾害减弱或得到有效处置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同意后,解除应急响应,并向成员单位发布。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做好后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善后工作。

6.2 暴雨(洪涝)、干旱灾害应急响应

暴雨预警分为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气象干旱预警分两级,自低到高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暴雨蓝色气象灾害预警时,组织开展加密会商;当发布暴雨黄色气象灾害预警时,组织提高预报预警和实况监测频次;当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气象灾害预警时,开展面向市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按照《阳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暴雨(洪涝)、干旱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预警种类、级别和影响程度组织开展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市气象局做好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

6.3强对流和大风灾害应急响应

雷暴大风、大风预警分为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冰雹预警分两级,自低到高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雷暴大风橙色及以上和冰雹、大风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开展面向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市气象局做好雷暴大风、冰雹和大风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和不同预警级别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按照“属地应对、即时响应”的原则,按职责即时开展本区域、本领域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

6.4 高温灾害应急响应

高温预警分为三级,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当发布高温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开展面向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市气象局做好高温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指挥部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高温预警级别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应急联动机制根据高温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按照职责开展本区域、本领域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

6.5 低能见度应急响应

沙尘(暴)预警分为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大雾、霾预警分三级,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大雾、霾和沙尘暴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况开展面向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市气象局做好大雾、霾和沙尘暴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指挥部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预警级别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应急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开展本区域、本领域大雾、霾和沙尘暴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大雾、霾和沙尘暴引起的道路、铁路等交通运输事件,按照相关预案执行,由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指导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和受灾群众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7.2 影响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调查、统计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核实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

7.3 应急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

8 保障措施

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1 队伍保障

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要根据需要,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开展应急工作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

8.2 经费保障

县(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需要,为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和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提供经费保障,加大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投入,主动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8.3 装备物资保障

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要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8.4 应急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建立气象部门与有关单位、公共媒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间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给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广播电视、通信管理部门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畅通、高效。

8.5 技术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根据需要成立专家,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9 监督管理

9.1 预案管理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9.2 演练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本地的气象灾害,定期分灾种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9.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指挥部办公室或有关单位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谎报或者瞒报灾情,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10附则

10.1 名词术语

暴雪:是指雪花、冰晶、冰粒等固体降落到地面,且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及以上的天气现象。

低温包括:寒潮是指来自高纬地区的寒冷空气向中纬度地区侵袭,造成沿途地区大范围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且降温达到一定标准的天气现象。霜冻是指地面最低温度降到0℃或以下使植物受害的一种农业气象灾害持续低温,是指持续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低温天气。

暴雨:是指24小时内累积降雨量达50毫米及以上的天气现象。

气象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

强对流:是指发生突然、剧烈、破坏力大,常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雨等强烈对流性的天气现象。包括:雷暴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等于6级、阵风大于等于7级且伴有雷暴的天气现象短时强降水,是指一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的降水天气现象冰雹,是指降落于地面的直径大于等于5毫米的固体降水天气现象

大风:是指阵风风力大于17米/秒的天气现象。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

低能见度包括: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浑浊,水平能见度低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大雾是指地面层空气中悬浮的大量水滴或冰晶微粒的结合体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霾,是指大量粒径为几微米以下的大气气溶胶粒子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空气普遍浑浊的天气现象。

10.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气象局组织修订并负责解释。

10.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723人民政府办公印发的《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办发〔202079号)同时废止。



附件:1.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2.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3.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4.阳泉市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附件1:

                 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件2:

                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市指挥部

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气象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市级层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指挥部办公室

象局)

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气象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气象灾害信息,指导县(区)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

委宣传部

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新闻报道,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发展改革委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负责落实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规划、立项、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教育

监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气象预警信息再传播工作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极端天气停课等应急措施,必要时组织实施避险疏散指导学校对学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工作

(市国资委)

负责应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医药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调拨。

负责气象灾害期间灾区的治安维护对灾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做好气象灾害应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涉及的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审批工作。

市民政局

负责灾区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和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财政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筹措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会同市气象局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负责提供反映地形、地势、交通、河流、村落、植被覆盖等现状的地理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林草火情;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开展群测群防,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根据火点监测和火险气象条件等,加强对高火险地区和其他灾害性天气对林业生产影响的监控。负责林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生态环境

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环境监测等信息;负责事发地环境监测;指导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检查和落实工作;做好受灾房屋的损害程度评估;负责监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

市城市管理局

及时向市指挥部反馈城市内涝、道路结冰等信息,做好城市道路的排涝、除冰除雪工作。做好受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损害程度评估。

交通运输

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管辖公路路段交通受气象灾害影响情况,协助征用应急运输车辆,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疏散的运输工作。

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

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管辖公路路段交通受气象灾害影响情况,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及交通设施,保障公路通行。

水利

组织、指导因气象灾害诱发的山洪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巡查管控

业农村

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农牧业生产受气象灾害影响情况,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市商务局

负责监测市场运行,保障粮、油、肉、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文旅

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事发地游客及从业人员的紧急疏散和避险工作。

健委

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气象灾害发生地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风险沟通等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工作;根据指令和需求,调动市级、县(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及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督促气象灾害影响区域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市能源

参与协调受灾地区电、油、气保障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建立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应急物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

市数据局

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象局

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为市指挥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影响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阳泉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

负责水文、水情信息的监测,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水文、水情信息。

阳泉金融监管分局

负责督促、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开展投保伤亡人员和受损财产的查勘和理赔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灾害发生地的消防救援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山西局监察执法七处

负责矿山领域气象灾害安全风险防范应对,指导矿山企业在气象灾害影响期间的安全生产。

阳泉日报社

承担报纸、新媒体等平台的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关于气象灾害的科普宣传和新闻报道。

市广播电视台

协助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做好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好关于气象灾害的科普宣传和新闻报道及时滚动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有限公司阳泉站

负责协调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疏散等铁路运输工作。

阳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必要时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

武警阳泉支队

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力量参加抢险救灾;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中国移动阳泉分公司

中国联通阳泉分公司

中国电信阳泉分公司

负责组织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应急预警短信的全网发送工作。

附件3:

                     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应急

工作组

组长

单位

成员

单位

主要

职责

综合

协调

象局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负责应急处置等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监测

预警组

市气

象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阳泉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

负责气象灾害,水文、水情信息,山洪及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险等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现场

抢险组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阳泉支队、阳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负责气象灾害事件中人员搜、隐患消除、公路通行能力恢复和灾害破坏程度鉴定等工作。

医学

救援组

健委

工信

负责协调调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装备、医药物资等赴灾区开展气象灾害伤病员现场急救、转运、院内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为救援人员和灾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安全

保卫组

武警阳泉支队

负责气象灾害事发地安全警戒,疏散、转移安置人员, 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 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 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后勤

保障组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阳泉金融监管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七处、市通信公司(联通,移动,电信)、中铁北京局阳泉站、阳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负责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电力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灾民救助、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调查

监测组

市气

象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阳泉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

负责对事发地气象条件及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为气象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新闻

报道组

阳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

根据市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专家

咨询组

象局

气象、水文、农业、林业、地质、环境、交通、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

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灾情和发展趋势,为市指挥部提供抢险救灾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科学指导应急救灾工作。

附件4

                     阳泉市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暴雪

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县(区)出现≥3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1个以上县(区)出现≥3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县(区)出现≥2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1个以上县(区)出现≥2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有4个及以上县(区)出现≥1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2个以上县(区)出现≥1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县(区)出现≥1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1个以上县(区)出现≥1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低温

预计未来48小时1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20℃以上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1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7℃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3)预计连续五天2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对农业、交通运输以及电力设施等方面将产生严重影响。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3)预计连续三天2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对农业、交通运输以及电力设施等方面将产生严重影响。

附件: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