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泉市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2300895/2020-06072 |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含电信)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阳泉市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发〔2020〕5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主 题 词: |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泉市加快5G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阳泉市加快5G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
阳泉市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是实现万物互联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5G网络部署,推进5G普及应用,对我市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抢抓5G发展机遇,助力我市建设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新标杆,智能物联网产业创新突破新高地,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发42号文,建设山西(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试点。坚持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地位,合理统筹利用城市公共资源,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快部署建设5G基础网络。聚焦5G产业链关键环节,以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为先导,全方位推进5G融合应用,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让5G发展成果更好地造福全市人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市中心城区5G网络基本实现连续覆盖和商用,全市开通5G基站累计达1500座,开展5G场景示范应用,5G在垂直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到2022年底,全市(含县区)城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开通5G基站累计达3600座,全面推开5G场景应用,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成熟,垂直行业新动能接续涌现,5G对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明显增强,对壮大全市数字经济的贡献成为新亮点。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2020年初,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以下简称“阳泉铁塔”)要本着“能共享不新建,能共建不独建”的原则,统筹各基础电信企业提出的5G基站建设需求,在充分考虑保护卫星地球站的前提下,在前期两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牵头完成5G基站、传输、管道、节点机房的建设规划。2020年5月底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5G规划会审,年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基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阳泉铁塔、基础电信企业配合)
2.加强公共区域向5G基站建设开放。每年年初,阳泉铁塔统筹各基础运营商企业需求后形成清单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议后于3月底前会同各县区人民政府与阳煤集团向基础电信企业、阳泉铁塔公布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物业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用地、公共基础设施、各类杆塔等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年底前公布首批开放清单),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2020年12月底前,市住建局要按照省住建厅相关要求,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5G网络建设)纳入建筑物的必备配套。为了保证5G快速推进,进而带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应结合实际优化建筑物的规划、建设、验收流程,力争2020年3月底前将市通联办及阳泉铁塔嵌入以上流程进驻行政审批大厅,以支持我市的5G建设,新建小区、商住及重点场所要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与开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与维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通联办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阳煤集团,阳泉铁塔配合)
3.稳步快速推进5G网络建设。按照市热点区域—主城区—县城重点区域的次序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以5G网络为重点的无线宽带城市建设,推进全市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热点区域5G网络建设,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加快阳泉主城区、阳煤集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阳泉)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示范区、北山公园、娘子关、藏山等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市通联办负责,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阳煤集团、阳泉铁塔、基础电信企业配合)
(二)大力发展5G产业
4.建设5G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业龙头企业深入融合、创新发展,联合建设5G创新应用实验室,不断推进提升我市5G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市职业技术学院设立5G技术课程,加强本土化人才培育。结合我市特点,在煤炭、电力、煤化工、制造业、教育、交通、医疗等垂直行业,建设5G融合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基础电信企业、阳泉铁塔配合)
5.推进区域5G数据中心建设。通过优惠的电价、优厚的政策支持、完善的配套服务,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及国内知名的5G创新企业入驻建设数据中心,免费为新型小微企业服务。把“放管服”落实到位,满足区域5G应用的低时延、存储、云计算等要求,为5G产业发展提供平台和服务,快速推进5G产业发展。(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通联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
6.5G+智慧能源。依托我市为重要能源基地优势,大力推进智慧矿井、智慧电力等智慧能源项目建设。通过大数据+智能硬件,实现智能化+远程操控,尤其在掘进、开采、运输和安控机器人、电力维护等方面加大应用力度,推动无人值守、集中控制、远程控制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智慧能源,提升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2020年底前,启动5G+智能矿井和5G+智慧电力等示范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示范项目达到2-3个。加快5G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应用,强化信息安全监管手段。(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应用局会同市通联办、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煤炭企业、电力企业、阳泉铁塔负责)
7.5G+智能制造。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为导向,聚焦新材料、有色金属、煤机制造、建材、耐火等产业,运用5G技术提高传统产业生产制造效能,通过技术升级、模式创新等手段,引导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以高端化、集约化为导向,重点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及锂电负极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5G应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资源和库存管理、产品跟踪服务等融合应用。2022年底前,5G+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达到1-2个。(市工信局、会同市大数据应用局、市通联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8.5G+工业互联网。加快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兴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鼓励市内骨干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同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验证环境和测试床,开展面向工业互联网的5G网络技术试验。鼓励骨干企业利用市内数据中心资源,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满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的多种解决方案;鼓励阳煤集团实现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在工业现场的应用;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市工信局、市通联办会同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9.5G+智慧景区。推进市内5G智慧景区建设,通过5G+VR、5G+AR、5G+AI等5G智慧旅游系列应用,加快景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大数据、物联网、景区VR展示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提升景区智慧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基础电信企业、阳泉铁塔负责)
10.5G+智慧农业。加快5G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研究,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加快现代农业装备的智能化现代化建设。探索农业物联网示范、农产品质量溯源、农业应急指挥、农机作业调度等新型现代农业示范应用,推进“智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1.5G+智慧广电。推进5G移动多媒体交互广播电视网建设。支持率先开展5G+超高清视频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将广电行业的网络资源、技术资源与市场实际需要结合,形成在政府类客户、企业类客户领域的应用。市、县电视台要大规模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活动。(市广播电视台会同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2.5G+智慧教育。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展5G+AR/VR沉浸式教学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市教育局会同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3.5G+智慧医疗。支持市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市卫健委会同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4.5G+智能交通。推动阳泉市车路协同无人驾驶示范区建设。推进高速公路、高铁等交通干线和枢纽的人脸识别进站、移动支付等5G+智能交通示范应用。2022年底前,力争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市实现预商用。(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基础电信企业、阳泉铁塔负责)
15.5G+智慧政务。推动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与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不见面”审批。在消防、安防、生产安全、应急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移动监视、遥控、报警联网系统。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6.5G+新型智慧城市。按照《阳泉市新型智慧城市及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规划》,加快5G技术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围绕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和创新发展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领域,推动5G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能源、数字城管等场景应用。推动5G+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教育、赛事直播、游戏娱乐等方面的应用。(市大数据应用局、市经济信息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
(四)构建5G产业生态体系
17.参与5G产业联盟。推动产学研协作,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积极参加省联合组建5G产业联盟,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测试验证及试点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配合山西5G产业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对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咨询评估。(市工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8.加快5G人才引进培育。畅通与业内顶尖人才对接渠道,加快引进领军人才及团队,并为其配置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鼓励采用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等方式,吸引信息技术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支持市内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5G人才,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精准度。(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建立全市5G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工信、网信、发改、教育、科技、大数据、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文旅、农业农村、能源、政务信息、消防、人防、国网阳泉电力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阳泉铁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5G通信网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各县区参照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通联办、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市财政设立阳泉市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将工业企业利用5G改造提升生产设备等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范围。对符合首购条件的5G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5G领域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落户我市。(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电力要素保障
推动存量转供电基站改为直供电。由阳泉铁塔牵头,会同基础电信企业,摸清全市转供电基站安装位置、被转供电主体等基本情况,与国网阳泉电力公司对接并提出申请,分类实施。公变供电区域内的全部改为直供电。专变红线内的,要联合查看现场,具备改直供条件的要改为直供,不具备改直供条件的仍可转供,电网公司要尽快设立转供电户,由电网公司直接负责抄表收费,基站建设确实产生场地占用费、服务费,应由市场监督局出具指导价格,取费标准不得高于直供电单价的10%。(以上改造涉及的工程投资由双方按国家规定的产权分界点划分)对专变红线内工程改造、立转供电户装表等涉及被转供电主体的协调事宜,由基础电信企业与阳泉铁塔负责,电网公司要配合协调。改直供或立转供电户时,电网公司新装表计的技术标准要满足现货交易等市场化交易要求。为将来参与现货等市场化交易做好准备,对已由国网阳泉电力公司负责抄表收费的通信基站,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阳泉铁塔对这些基站计量表进行更换(智能电表由电网公司免费提供,施工费用由基础电信企业承担)。(牵头单位:国网阳泉电力公司、阳泉铁塔;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基础电信企业负责)
(四)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加强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整体布局、顶层设计和综合防控能力建设,基础信息网络与安全防护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5G网络建设单位要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谁认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升5G应用安全防护能力,终端、网络、平台、应用层,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各县区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市通联办、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网络基础设施保护
各县(区)政府要将5G等各类无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恶意阻挠正常通信建设维护的行为。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将由于城市建设、规划调整、市政维修、道路维修新建、厂区新建需要改动、迁移通信杆路、管道、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产生的迁改搬迁费用纳入整体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应予以赔偿。对由于5G建设需要新建管道导致的破路,市政管理局要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赔补费用,阳泉铁塔、基础电信企业实施后要恢复原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局、阳泉铁塔、基础电信企业)。
阳泉市加快5G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网络强市战略,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发展,提升全市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5G网络建设保护
1.编制5G建设规划。各县区要针对5G网络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修编和发布工作,重点明确铁塔、基站、管线、机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相关城市建设工程中严格遵照实施。各县区编制国土空间、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市通联办、各县区人民政府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
2.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5G建设开放。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年3月底前根据阳泉铁塔申报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社会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控股企业所属城市道路、高速、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医院、客运站场、路灯杆等公共场所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禁止向第三方单位进行资源转售,增加5G运行成本。(各县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通联办、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3.加强5G电力资源保障。国网阳泉电力公司应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支持通信基站供电方式由转供电改直供电。由阳泉铁塔牵头会同基础电信企业和国网阳泉电力公司进行对接,共同提出转供电变更直供电基站计划。无法接入直供电的站点涉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控股企业、物业公司、村委会所属场地应按照直供电价格支持阳泉铁塔、各基础电信企业5G基站的运营。市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查处5G基站违规加收电费和电价外附加收费等行为。
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将通信基站进行智能电表改造,并以市为单位统一计算用电量。市能源局要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阳泉铁塔由市统一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和运营5G基站。2020-2022年,对参与市场交易后的5G基站,其实缴电费超出目标电价0.35元/千瓦时的部分,由省、市、县三级按照5:2:3的比例给予相应支持。(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通联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阳泉电力公司、阳泉铁塔负责)
4.加强5G用地资源保障。各县区每年根据阳泉铁塔申报清单,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及时办理权证。支持阳泉铁塔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供应。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分布点多的用地,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并依法取得地役权。(各县区人民政府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阳泉铁塔负责)
5.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要改动、迁移通信杆路、管道、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应予以赔偿。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市公安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会同市通联办、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
二、加快5G产业培育
6.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机构建设5G联合创新应用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打造5G领域高水平研发平台,提升原创性研发能力。对5G领域新认定为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0万元、3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7.支持5G创业载体及初创期企业发展。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培育载体。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入住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初创期企业给予租金及创业补贴。(市科技局会同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8.积极开展5G产业链项目招商引资。鼓励各县区加大对5G产业链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市工信局、市投资促进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支持5G创新应用
9.开展“5G+”垂直行业融合创新。支持企业开展“5G+”融合创新应用,促进5G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安防、文化旅游、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应用深度融合。将“5G+应用”纳入技术改造资金支持范畴,给予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支持各县区推进5G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工控安全等深度融合,打造若干5G建设和应用先行示范区。(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通联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0.加快推动5G示范应用。开展政府重大工程5G应用示范,围绕城市大脑、未来社区、公共交通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先行先试”引领作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5G重大创新产品的应用,对符合规定的首购产品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首先购买;各级政府采购主体采购与首台(套)产品相同品目或者品类的产品,且该产品使用了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市工信局、市通联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11.组织5G创新应用大赛。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参加省举办5G创新应用大赛,结合全市大数据产业布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对评选出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大、产业带动强的5G创新应用的作为重点示范应用,在资金、网络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动垂直行业的创新创业。(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通联办会同市科技局、市教育局负责)
四、优化5G发展环境
12.提高5G建设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级政府要为5G网络项目审批与建设提供便利。进一步缩短5G通信网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无线电等行政审批时间,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要求。将5G基站建设纳入建设项目审查内容,并将通联办、阳泉铁塔进驻行政审批大厅,在新建项目的规划、验收环节进行审批,确保新建项目5G空间、点位、管道、用电等设施同步到位,为5G网络建设提供便利。(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通联办、阳泉铁塔负责)
13.严格执行5G技术标准及规范。发挥政府引导和各类市场主体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组织供需对接,推进5G网络和应用协同发展。市住建局按照省住建厅的相关要求,对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市住建、交通、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要按照省出台“多杆合一”智能杆塔建设标准,明确杆塔承重及用电标准,推动多功能杆塔资源合用合建,确保智能杆塔的功能性、安全性、统一性。完善通信网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消防、人防、水利等设施通信建设标准编制,制定光纤到户建设地方标准,围绕住宅、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建立满足5G通信网应用发展要求的建设标准保障体系。(市通联办、市住建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负责)
14.加大金融支持。发挥太行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在5G产业方向加大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资5G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在统筹规划、建设的基础上,支持社会资本参与5G基站及配套设施的合作共建。(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5.加强制度创新。争取国家授权支持,在低空空域开放、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物联设备频率使用等研发、应用环节先行先试,研究制定智能驾驶、智慧医疗、无人机应用等相关管理规定。对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态度,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外部环境。(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卫健委、市通联办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