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383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标 题: | |||
发文字号: | 阳政发〔20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主 题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阳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以晋东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目标,以巩固提升“三特兴医”为抓手,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得到夯实,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27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短板进一步补齐,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更加顺畅,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
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以“健康阳泉”建设为总抓手,立足实际、放眼长远、对标先进,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按照“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突出集团化、特色化、专科化的思路,加强对公立医疗资源的规划调整,形成错位发展格局。市级层面做实2个城市医疗集团,打造“1+2+N”(1核+2翼+N大专科医院)的公立医院发展格局,县级层面推进5个县域医疗集团提质增效,乡级层面打造精品特色卫生院,整体构建“市级强、县级活、乡级稳”的公立医院发展层级和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体系。
2.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专项计划,强化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履约服务;继续开展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鼓励三级医院积极申报(助理)全科培养基地创建,拓展(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渠道,督促城区、矿区、高新区积极推进全科医师尤其是助理全科医师培养,到2025年全市达到每万人口3名全科医师的目标。通过加大学历教育阶段紧缺专业招生,持续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阶段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专业培训等多种渠道,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做好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不断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积极参与山西省医学队伍“五个提升”培育计划,每年选派5-10名骨干医务人员赴北上广等地医疗机构开展高端研学和浸透式培训,遴选2-3项“基层适宜性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积极建设“外聘专家工作室”。实施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积极参与省卫健委千名医师下基层提能力行动,从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选派不少于25名执业时间较长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深入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驻点帮扶。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名山西省中青年中医临床优秀骨干;开展第三批省级师承工作,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4名指导老师和8名继承人;建设好2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2个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开展市级师承教育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师带徒工作。县级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虹吸乡镇卫生院人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以下除特别注明外,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3.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阳泉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市委“1123456”总体思路和部署,综合我市医疗资源现状和突出问题,着眼“前瞻、系统、管用、可操作”,以应对重大疫情的体制机制为重点,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市级建成“防、控、治、研”四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级建成“防、控、治”三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街道)筑牢“防控一体”疾病预防控制网底,形成体系健全、权责清晰、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市疾控中心建成1个P2+和1个P2实验室,县(区)级疾控中心至少建设一个P2实验室。积极推进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和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感染科、基层发热门诊、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制定出台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
4.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从2023年起,按照布局合理、服务可及的原则,重点加强平定县巨城镇、张庄镇、柏井镇和盂县西烟镇、上社镇、仙人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打造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能力水平,与县级医疗机构形成功能互补、协同推进、差异化发展的格局。提高乡镇卫生院开展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传染病筛查、防治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开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导。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急救转诊网络。按照“一个行政村一所村卫生室”的原则,切实落实在岗乡村医生每月1000元岗位补助;积极推进在岗村医大专学历提升招录工作。推动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推广“县聘乡用”“乡招村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抓好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每个县办好1-2所县级医院。实施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实现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覆盖,积极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结合实际,积极发展急诊、重症医学、妇产、儿科、中医、精神、老年医学、康复医学、感染性疾病等学科,争取建设3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肿瘤“可诊断、可治疗”能力提升县级试点医院,力争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内镜介入及人工髋、膝关节置换等适宜技术在常住人口20万以上县(区)县级综合医院开展。推动三级医院、专科联盟、远程医疗优质资源“三下沉”,建立“千名医师下基层”提能力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全市健康扶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6.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巩固推进“三特兴医”工程提质增效,加强“两甲一乙”3个三级医院龙头建设,积极推动以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主体的中心医院建成晋东区域医疗中心。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建设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2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7.深化临床专科学科建设。围绕全市发病率高、外转率高、外请专家多的病种,结合地区疾病谱的变化,巩固推进省级重点专科和“三特兴医”项目提质增效,突出特色专科建设,发展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群,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力争到2025年再建3个省级重点专科和3个县级重点专科。聚焦部分发病率高且危害严重的重大疾病,鼓励公立医院加强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建设,推动优势专科精品化突破、集群式发展。以强化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持续加强5个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形成人才梯队较合理的学术队伍,建成具有比较优势的实验室平台,形成一定的成果转化优势,提升重点学科学术影响力、科技量值,加大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投入,构建优势互补的学科群,发挥集成效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8.提高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水平。落实国家、省关于增加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数量的有关要求,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安宁疗护及营养支持等服务供给。规范民营医院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二)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
1.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规范诊疗行为,努力实现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一般疾病在县(区)解决,复杂危重疾病在市级解决。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建立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和慢性病联合门诊等,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服务协调工作,指导患者转诊,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发挥医保政策对分级诊疗的引导作用,完善转外就医审核流程,适当拉开本地与转外住院以及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2.健全家庭医生制度。发挥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优势,推动资源下沉,与县域内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完善医共体内部双向转诊机制,优先为家庭医生签约患者上转提供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精准对接县级医院下转患者的后续治疗康复,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的可及性、协同性和高效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3.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进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权责清单,健全管理架构,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为重点,积极推进集团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建设,开展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不断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突出牵头医院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治,逐步调减三级医院一、二级手术比例和门诊量占比,建立顺畅下转机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4.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提档升级。一是促整合。大力推进以县级医疗集团“六统一”为架构,以中西医融合诊疗模式为目标,以优势病种管理为突破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龙头带动、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管理同质的健康服务新机制。建立县域内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从就医和诊疗秩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完善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二是提能力。各县(区)医疗集团要立足优势学科,强化核心能力建设,发展特色专科,推动县域医疗机构学科发展和专科建设从“求大求全”向“错位发展”转变。三是强基层。持续强化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推动县级医疗集团对乡镇卫生院放权赋能,下放部分人事、定额资金、项目规划、技术提升、服务功能拓展自主权,激发乡镇卫生院发展潜能,借助“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试点建设,打造“一乡一品”特色卫生院。四是拓服务。县级先行、乡村跟进,强化防治结合、医养结合等措施,大力推广基层适宜技术、医防康护养一体化服务、中医药特色服务,探索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一体化管理、全周期服务新赛道。五是抓试点。继续深化平定县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和“5G+远程医疗”项目试点建设,5个县(区)级医疗集团全部接入山西省远程会诊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5.加强防治结合。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强化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深度协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构建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的统筹规划和考评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公共卫生科室,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都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进人员双向流动,建立公共卫生医师到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临床知识、临床医师参与预防保健的交叉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评价制度,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绩效考核。县(区)级医疗集团发挥集团内医疗卫生资源集中调配优势,全面构建县(区)级医疗集团和疾控机构“一兼两管三统一”的管理模式,将县(区)疾控中心纳入县域一体化管理,切实打通县域内疾控与医疗救治体系壁垒,实现医防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做好县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优化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
6.促进医养结合。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积极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能力,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复和护理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推进形成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务网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7.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阳发〔2020〕8号),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支持盂县中医医院2025年前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强化市中医医院综合建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三级水平。平定县中医医院争取在2024年完成新址搬迁并投入使用。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和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打造“2+2”示范县(区)模式,即2025年前平定县和盂县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城区和郊区争取创建为山西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强化中医重点专科或优势专科建设,2025年前建成不少于6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2030年前建成不少于10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支持市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打造市级中医康复中心。支持2所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提升灸疗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中医优秀人才。积极开展基层中医骨干人才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持续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为民间具有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获得合法执业资格提供途径。强化中医师承教育,开展省、市级师承活动,积极培养省、市级名老中医传承人。建好一批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传承发扬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加快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中医药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中医药领域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举办文旅康养推介会,推广展示阳泉文旅康养产品。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开展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示范推广中药材栽培新模式。发展好我市药茶加工业,不断壮大中药产业市场主体。(责任单位:阳泉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
1.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将医疗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持续保障医疗安全。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激活创新发展动力。继续深入推进“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提倡医工医理结合,坚持聚焦卫生健康领域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医学前沿技术,推动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遴选重点科研项目,夯实科技创新人才库。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强化科研攻关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鼓励在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诊疗等方面开展相关疫苗、检测技术、新药创制、技术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的科研攻关。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攻克医学难题、创新诊疗技术、加强核心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3.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服务连续性,推出“弹性门诊”和“预住院”服务,探索设立“夜间门诊”,推进日间诊疗模式,加强儿童日间蓝光治疗、肿瘤日间化疗和日间手术等模式,建立多学科联合门诊(MDT)。提升服务便捷性,提供分时段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床旁结算和检查检验及影像报告的在线查看、住院押金在线缴纳等线上一站式诊疗服务,有序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增强服务舒适性,大力培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行业文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四)坚持高质量发展,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
1.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以高水平公立医院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落实全省医疗数据动态监测和考核评审制度,力争1所综合性医院进入全省前列。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医教协同,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等院校以“教学医院”“教学基地”形式开展教学或科研协作。教育部门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合理制定医学相关专业招生计划。高职院校要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2.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优化完善职能设置,提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风险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综合监测干预与评价调查、检验检测等能力。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强化质量控制、风险防范和绩效考核;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发挥绩效考核作用,加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1.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强化规划监测评估在规划保障中的作用,围绕规划核心目标与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建立健全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机制,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切实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保障,严格落实不得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不得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等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要求,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
2.健全服务购买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建立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平定县按照“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开展县级医疗集团医保基金打包付费试点。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
3.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动医疗联合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要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流程,提升引才的成功率和留用率。(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卫健委配合)
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山西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2〕5号),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优化内部分配,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逐步建立家庭医生激励制度,完善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市医保局配合)
5.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医疗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积极推进阳泉市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依托阳泉市电子健康卡建设,积极宣传、普及电子健康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的便民惠民应用,推动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应用和“多码融合”。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跨医疗机构互认共享、统一支付、即时结算。依托全省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提升数据质控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接入率。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鼓励医疗集团加大对基层便携式检验检查设备的投入,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百姓身边,不断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医保局)
6.加强综合监管。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医疗费用、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开展清廉医院、清廉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确保任务落实,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二)加强协作配合。市级财政要加强统筹,对“三特兴医”“强医工程”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给予专项投入,同时对疾控机构改革发展给予必要支持,为全市实现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市卫健委要抓好健康教育进万家、人才引进强医、三特兴医、体系完善、信息化支撑、等级提升、基础改善、争先进位、组织保障、和谐医患等“十大工程”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