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落实省市“十四五” 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3646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4-11
标      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落实省市“十四五” 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3〕36号 发布日期: 2023-04-17
主  题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贯彻落实省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1   

(此件公开发布



为顺利完成《“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阳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统称《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加强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为全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规划》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对需要政府履职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把握工作重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事关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在抓好全局工作的同时,着力在完善体制机制、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狠抓制度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方面取得突破,力争在规划期内解决关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推动和督促《规划》落实。抓紧深化、细化各项目标和任务,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工作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对《规划》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分工如下:

    (一)目标指标

1.“十四五”核心指标

十四五”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2025年

预期值

责任单位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

33%

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

10%

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0.04

市应急局牵头,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0.8

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20000

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0.8%

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项目标

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立改废释并举的立法建标机制全面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达到80%。

(2)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

(3)灾害应对准备能力显著增强。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达到0.4‰。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10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

(4)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健全有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升完善,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优化健全,综合性和专业性卫生应急队伍建强建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全面提高。

(5)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重大突破,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

(6)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协同高效。全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城乡基层应急工作更加有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创建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个“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落实每个城乡基层社区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制度。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二)重点任务

    1.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强化领导指挥体系。2023年市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部建立,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监管监察体制。2023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组建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强应急协同机制。2023年健全完善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动应急救援机制。健全自然灾害地区协调联动机制、与周边地市跨区域、跨流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以及应急救援军地协同机制。(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压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2023年建立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制定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

    (5)着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2023年配套制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各类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城市安全、应急物资等方面的制度文件。(市应急局、市司法局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开展普法宣传。2023年建立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坚持严格监管执法。2023年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不断改进执法监督。2023年建立健全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入推进应急标准建设。2023年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与标准联动机制和省制定、修订支撑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地方标准。(市应急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走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新路径

    (10)严格把控安全准入。2023年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矿山等“禁限控”目录。(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防震减灾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有序对接结构调整。2023年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2023年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健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市应急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入推进专项整治。2023年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2022年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目标。

1.危险化学品:(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矿山:(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工贸:(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消防:(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政法委、市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道路运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其他交通运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北京铁路局阳泉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城市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高新区(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2023年进一步加大技术投入,重点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扩大阳泉智慧安监平台应用,健全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预警系统。(市应急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用心打造安全教育培训体系。2023年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丰富宣传载体的途径,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灾害事故预防体系高效能

    (16)提高风险源头预防管控水平。2023年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准,制定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开展全市高新区(产业园区)应急资源和能力调查,建立各园区应急资源数据库。健全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等全生命周期灾害事故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风险监测预警预报效能。2023年完善重点地区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集成完善智慧化综合预警预报平台,大幅提高灾害事故准确感知、快速评估和精准预警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市防震减灾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级自然灾害综合治理能力。2023年加大城市水、电、气、热、路等生命线和重要管网改造力度,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防震减灾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施高水平应急预案体系。2023年梳理、编制和修订完善全市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加大各类应急预案实训演练力度。(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形成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实力

    (20)建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023年依托市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一专多能”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强具有一定规模的“全灾种”救援队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建优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023年进一步加强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和企业所属各类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力量。2023年完善航空应急场站布局,加快构建覆盖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的1小时航空应急救援网。(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打造应急救援力量硬核。2023年健全军队和武警部队应急联动新机制,细化市军地抢险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与阳泉军分区、武警阳泉支队军地抢险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市应急局牵头,阳泉军分区、武警阳泉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发展社会应急力量。2023年掌握全市社会应急力量人员、装备、资金、保障等基本情况,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市应急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凝聚队伍协同应对合力。2023年将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统一指挥体系,强化队伍统筹管理。(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应急响应处置体系快速度

(26)完善指挥联动机制。2023年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指挥平台为核心,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工作规则,全面提高指挥效能。(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优化区域保障机制。2023年发挥现有应急救援基地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功能性建设,为应急救援队伍提供专业培训、实战演练场地。(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健全分级响应机制。2023年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响应层级,细化分级响应程序,做到快速响应。(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打造紧急运输机制。2023年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依托大型货运物流企业,统筹建立涵盖铁路、公路、邮政快递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市交通运输局、北京铁路局阳泉站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增强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响应能力。2023年健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分级分类响应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率。(市卫健委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强化灾后救助恢复保障。2023年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应急综合保障效能

(32)健全管理机制。2023年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特需物资装备储备制度及重大活动举办地应急储备制度。(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健全储备基地体系。2023年编制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满足应对重大风险需要。依托骨干企业建立应急能力储备,加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健全储备品类结构和规模体系。2023年优化储备品类结构,充实储备品类,增强储备规模,筑牢储备物资基础,确保高效精准保障。建立政府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健全储备模式。2023年形成分级管理、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保障有力的市县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制定应急物资装备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加强生产能力动态监控,分类掌握重要物资装备企业供应链分布。(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应急物资装备储备重点品类

1.生活类救灾物资:棉大衣、毛毯、毛巾被、夏凉被、家庭应急包、睡袋、折叠桌椅、简易厕所、炉子、场地照明灯、苫布、救灾帐篷、折叠床、棉被等。

2.综合性消防救援应急物资装备:空气呼吸器、水带、灭火防护服、防化服、隔热服、防冻服、防毒面具、泡沫灭火剂、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泡沫管枪等。

3.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新型扑打、风力灭火、以水灭火、火场切割等扑火机具,智能头盔、过滤式呼吸面罩、阻燃防护服等防护装备,隔离带挖掘机、全道路运兵车、履带式森林消防车、履带式水泡车等特种车辆装备,小型无人侦察机、单兵通信终端、前线移动指挥车等通信指挥装备,帐篷、睡袋等野外生存装备。

4.防汛抗旱物资装备:编织袋、土工布、防管涌单元抢险网兜、防洪子堤等抢险物料,救生衣、橡皮艇、冲锋舟、抢险指挥艇、40-80马力船外机等救生器材,巡堤查险灯具、大型移动灯塔、汽柴油发电机、大中型排涝泵站、水下探测设备等抢险装备。

5.矿山事故救援物资装备:潜水泵、排水管路、应急电源、帐篷等。

8.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36)强化应用技术创新。2023年加大重大自然灾害与事故防治科技攻关,实施装备现代化工程,全面提升灾害事故救援支撑能力。(市科技局、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防震减灾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2023年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完善人才评价体系,选优配强讲政治、懂应急、敢担当、有作为的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8)集聚产业支撑能力。2023年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大对应急和安全产业的投入及支持,建设产业示范园区,初步形成产业链。(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强化信息支撑保障。2023年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基本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市应急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

    (40)强化基层治理能力。2023年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应急管理权责。(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防震减灾中心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加强应急和安全文化建设。2023年将应急和安全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和安全常识。(市应急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2)提高社会服务能力。2023年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普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应急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阳泉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

1.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工程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程

   到2022年各项重点工程取得明显进展,部分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全面提升全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1)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能源局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市应急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本质安全能力工程

    (1)安全生产预防能力提升工程。2023年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本质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科技装备推广应用示范工程。2023年以先进装备和信息化融合应用为重点,开展智慧矿山、智慧化工园区等风险防范试点。(市应急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工程

(1)森林火场通信和机动通信系统工程。2023年建设集超短波、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为一体的机动通信系统。(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气象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2023年编制市县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建立气象灾情评估业务平台,建立市县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市气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2023年按需求逐步配齐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形成“一用一训一备”装备配备体系。(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航空应急救援能力。2023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航空救援力量参与空中巡查和应急救援。(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综合支撑能力工程

(1)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建设工程。2023年推动在市区建设1-2个市级区域综合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3年加强农村公路、隧道隐患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在平定县、盂县,建设具备应急指挥、应急演练、物资储备、人员安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防震减灾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程。2023年建设基层社区应急救援示范队伍,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站(所)、社区微型消防站达标创建活动。(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2023年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搭建各级指挥中心互联互通信息传输通道。健全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规划》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逐级分解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真抓实干,协调推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努力破解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难题。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三)加强检查,适时评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市应急局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落实省市“十四五” 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