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3374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标 题: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函〔2024〕87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主 题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第二季度,全市普查范围内政府网站33家,政务新媒账号91个。按照国办、省政府有关指标判定标准,无不合格政府网站,合格率为100%;二季度我市注销政务新媒体4个,名称变更2个,剩余9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中,无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
(二)找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
第二季度,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2条,网站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报排列混乱,且未发布2024年政府公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图片新闻长期未更新。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总体存在账号变更、注销未报备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严格内容审核,规范内容发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守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文本检测工具和政府网站发布前检测功能,新发布信息中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或涉密信息的,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底考核;对于将被广泛传播的通稿,更要加强发布前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后要联系转载部门同步进行修改。
(二)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各县区各部门制作的解读材料要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避免机械按照模板范式单从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进行解读,要针对文件特征和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避免照搬照抄上级解读材料,要增加新旧政策或上下级文件异同对比解读;解读材料末尾要标注解读单位、咨询渠道或办公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相关单位要配合做好《在线访谈》政策解读面对面系列节目的录制工作。
(三)持续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备案流程
持续加强对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数据的日常更新管理,做到随时变化随时更新,切实保障所有备案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要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办(注销)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及时报备,信息准确,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的情况。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做好检查复核工作,务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整改报告报送市政府大楼543室。
联系人:赵晨阳
电 话:0353-2297564
邮 箱:yqzfwzpc@163.com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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