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市管理局解决城市管理执法管辖争议请示的批复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53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1-10 |
| 标 题: |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函〔2025〕6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 主 题 词: | |||
阳泉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解决城市管理执法管辖争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关于解决城市管理执法管辖争议的请示。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各区行政区划、市委市政府文件,结合历史沿革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存在争议区域的城市管理执法管辖部门。
二、市城市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对各县区之间存在争议的区域及时研究确定执法管辖部门。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对争议区域的确定意见,组织开展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使各类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制止和查处,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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