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17026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运行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4-11 |
标 题: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3〕25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主 题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专业镇是以县(市、区)为基本地理单元,主导产业相对集中、经济规模较大、专业化配套协作程度较高的经济形态,是集群经济的基本形式。为推动全市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集聚,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带动就业富民,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培育打造产业名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依托资源禀赋、突出特色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汇聚要素资源,重点发展砂陶、耐火材料、新能源电池、煤机装备、“富硒”农业产业等专业镇,培育中药材加工、杂粮、泵阀等专业镇,逐步形成梯次培育推进、不断发展壮大的格局。市级统筹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重点用于专业镇目标奖励、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用品牌宣传等。鼓励各县(区)设立专业镇专项发展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培优壮大市场主体。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领域进行强强联合、兼并收购。支持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科技创新券的方式,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促进专业镇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在专业镇投资兴业。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级专业镇集群竞赛评选行动,对评选为全市特色专业镇规模化领军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评选为全省特色专业镇规模化领军企业,给予500万元市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产业标准引领。支持专业镇组建技术标准联盟,鼓励专业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以先进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2万元)的经费补助。鼓励专业镇深入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锻造特色专业品牌。支持专业镇创建“国字号”行业品牌,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到2025年市级专业镇至少申请1-2个“山西精品”公用品牌认证。鼓励专业镇与主流媒体合作,深度挖掘主导产业公用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大力宣传推广。鼓励专业镇政府借助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展主导产业公用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支持阳泉广播电视台利用黄金时段对首次评为省级、市级重点专业镇的公用品牌开展为期一年的公益广告宣传,产生的宣传广告费用由阳泉广播电视台给予一定减免。支持专业镇围绕主导产业举办全市性、行业性的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会,提升专业镇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阳泉广播电视台、阳泉日报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倾力打造“拳头产品”。支持专业镇企业围绕特色产业和细分领域,发挥比较优势,找准突破口,打造一批质量优、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拳头产品”,打响阳泉品牌。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市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成功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单的,市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入选“中华老字号”“山西老字号”的企业,市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人才服务力度。聚焦专业镇特色产业,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层次相当的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行业专家和领军人才,落实各项人才相关政策,提供居留、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统筹保障服务。开展科技专家服务团“一对一”精准帮扶行动,为专业镇“问诊把脉”。对专业镇主导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成效特别突出的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人才,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推荐省级表彰奖励。推荐思想政治意识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专业镇主导产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列席参加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和各类重大活动。在“阳泉就业人才网”开设专业镇人才需求专区,免费为专业镇企业发布招聘信息,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免费参加市级部门举办的现场招聘会。支持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学历提升。对首次获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阳泉市工艺美术大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给予传习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员工技能培训。鼓励专业镇企业针对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需要,全面实施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招聘技术技能人才,并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定向式培训,培训后就业率(以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为准)达到80%,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实施阶梯式补贴,按照培训前10天每天150元、超过一天1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最高每人4000元,给予培训主体补贴。鼓励专业镇建设就业创业平台,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企业数字赋能。优先支持专业镇加快布局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开展“5G+”融合创新应用,积极创建5G网络建设先行区、创新应用示范区。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加快实施数字化改造,对专业镇企业信息化改造、5G融合应用等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予以奖励,奖励比例不高于10%,最高200万元。支持专业镇建立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推动专业镇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对专业镇企业产业基础再造、智能制造示范、绿色制造推广、产业链锻长补短等领域重点项目,市级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贴息、补助支持,对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提标改造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对营收规模在专业镇主导产业排名第一的企业,当年购置研发、检测、试验等设备投入3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10%的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符合我省保险补偿机制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以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2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提升科研支持水平。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聚焦砂陶、耐火材料、新能源电池、煤机装备、“富硒”农业产业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重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技术创新高地,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专业镇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或奖励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专业镇建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骨干企业、中介组织等投入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拓宽覆盖面,提高服务效率。引导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入驻云会计大数据服务平台。鼓励专业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审计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将专业镇用地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产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当地专业镇范围内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农业类专业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一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对专业镇范围内支持类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应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对整体能效水平较高的产业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以外的产业实行能效先进性审批,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实行能耗标杆性审批。对专业镇内符合我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交易用电企业申报备案工作方案(试行)》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则,积极帮助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政策。探索专业镇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专业镇加强供气、供热、电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专业镇打造产业园区建设升级版,强化经济产出,提高亩产效益,鼓励企业进园入区,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效能。将符合条件的专业镇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优化融资服务保障。根据产业特性和融资需求建立“白名单”,搭建银企沟通合作平台,推动金融要素与市场主体精准对接。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强化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促进银行敢贷、愿贷、尽贷。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开发针对专业镇的特色银担合作产品,缓解专业镇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难题。对有上市意愿的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推荐申报全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对挂牌上市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阳泉市中心支行、阳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打造“三无三可”“四化”营商环境,建设“一站式”“泉好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次登陆、一网办理”。推动专业镇开展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智慧审批服务,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建立政务服务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代办”制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实施达标奖励措施。从主导产业营收规模、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对达到预期发展目标的专业镇企业给予奖励。营收规模方面,对专业镇主导产业骨干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市级奖励。市场占有率方面,对专业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首次进入全国前5名、前10名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市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以上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我市其他同类优惠政策,由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