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阳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发布机构: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各建设、施工、建立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阳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阳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效降低PM2.5平均浓度,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战,按照《阳泉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阳污防办发〔2023〕1号)要求。我局现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标准制度,做到工地围挡化、进出道路硬化、物料苫盖化、场地洒水防尘化、物料运输密闭化、出入车辆清洗化,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战。

二、整治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工作目标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必须达到“六个百分百”工作目标。即:

 1.施工围挡100%标准。施工现场围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周边封闭围挡材质应采用定型化化金属板材,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并保持围档稳固、完整、清洁。

2.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内建筑原材料必须集中堆放,并进行苫盖。对裸露土地和堆放土方应当全部采取覆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并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停止作业后及时恢复苫盖,防止扬尘产生。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理成堆后应及时清运出场,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出场的必须进行覆盖。

3.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要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4.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临时道路应及时清扫,采取洒水、喷淋、碾压等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

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或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6.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

1、已停工的各类工地要做到全封闭管理,保持围挡(围墙)完整,工地内的建筑材料应分类整齐存放,并严密覆盖,裸露地面和土方作业面进行全覆盖。

2、未停工施工项目要做好冬季施工措施,并严格落实《阳泉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围挡下方要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防溢座与道路之间不能有裸土。

3、对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行、连网、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按照要求安装到位。

(二)全面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整治

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盯住建筑工地的裸露土地固化、绿化;重点部位的裸露土地固化、覆盖;对施工工地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采取严密覆盖、固化等防尘措施;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三)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配合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使用信息登记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清理高排放和使用手续(环保车牌、环保信息采集卡、环保标志)不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其驶入现场。

(四)实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要密切关注市、县区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五)严格查处

凡达不到“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的项目,一律进行停工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施工扬尘治理监管职责,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切实提升施工扬尘治理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力度,每月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项目参建主体严格落实各项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要建立检查台账,强化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督促指导县级部门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并对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处罚问责。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认真执行“月检查、月通报”制度,每月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我局将适时对各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严重的项目和企业以及工作开展不力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约谈。

(四)严格标准化创建。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内容,将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示范项目评选的重要指标,因扬尘污染问题被通报的项目考评结果不得评为优良,不得评为省、市标准化示范项目,进一步提升参建主体强化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每月25日前报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监管情况统计表》,2024年3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政策解读: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阳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