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阳泉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2-12-28 发布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对阳泉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恒大新城地下车库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