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永幸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加大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通道的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通道管理
市住建局按照《消防法》和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居民住宅小区实施消防管理。一是对有物业的居民小区挤占(占用)消防(环形)车通道现象,要求重新规划停车泊位,必须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保证4米宽度供消防、抢险救援应急车道通行,对改变原设计,私自设置水泥隔离墩、限高限宽杆、铁地桩锁、私搭乱建(构)筑物,影响消防车通行的,依法拆除,并保证消防(环形)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二是无物业的老旧小区,协调街道、社区、城管、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实施综合治理,结合实际条件,划出停车泊位标线,防止随意停放车辆,预留出可供消防、抢险救援车辆应急通行车道。
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依据《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合理规划停车位、地下停车泊位及专用停车库房等,以保障小区的公共秩序、安全和道路畅通。物业企业要加强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有专用停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车位停放,无专用停车位的业主停放车辆及外来人员临时停放车辆要按物业服务企业车辆管理员指定的位置停放。以保障小区的公共秩序、安全和道路畅通。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今年我市制定《阳泉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和成立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健全法规标准,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我局为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协调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
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县(区)住建部门联合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街道(乡镇)、派出所、社区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了多次消防联合检查,对发现的个别电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治,并对物业企业进一步规范充电桩安装和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及停放提出明确要求。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县区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充电场所的,应当划出一定的安全区域进行集中管理。未设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由街道社区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提示、防火巡查等工作,及时纠治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我局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配合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工作宣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单、滚动电子屏、业主微信群转发等方式,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各县区住建部门定期组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小区、企业,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以案说法等方式,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自拉线等行为的危害,增强群众防范火灾意识。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消防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全力推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同时联合行政执法、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推动社会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处理占有消防通道、违充、违停等行为。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