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毕攀田委员:
您提出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维护管理不到位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全市建成区共953个小区,其中老旧小区401个,占比为42.08%。
我市在老旧小区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中,各区(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提高了群众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吸引物业企业进驻服务。对零散楼栋、院落的老旧小区采取“以大带小”“连片管理”“政府支持、国企接管”等多种形式,引导物业企业接管服务老旧小区,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持续扩大市场化物业服务覆盖面。目前,全市物业企业服务小区869个,占比91.19%。城区制定了《关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由阳泉中环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洁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无物业小区进行兜底管理。南苑小区通过一户一日1元钱的模式,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焕新生;众望小区通过以社区党委牵头的模式,带动老旧小区进行自管,目前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8%。矿区云潭物业针对职工家属小区长期亏损、运行困难等问题,引入大型物业企业,共同组建了达人云潭物业、保阳物业。郊区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村改居小区,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引进了专业物业企业。盂县由国有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高新区采取“新带老”“好带差”的方式统筹解决部分小区“无人愿意接手”的问题,对老旧小区采取集中托管或者社区托管等方式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
二、做好业委会(物管会)选举指导工作,推动业委会(物管会)履职信息公开
《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阳泉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进一步明确业委会(物管会)职责。5月29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强化社区党建联建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工作的通知》(阳建房函〔2024〕109号),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履职和运行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要指导街道(乡镇)进一步做好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履职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街道牵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人选关、审核关,配合社会工作部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业委会、物管会成员。目前,全市建成区共953个小区,已组建业委会的小区为164个,已组建物管会的小区为789个,组建率100%。
今年我市正在建立健全业委会(物管会)委员培训制度,组织对辖区内业委会(物管会)委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委会(物管会)委员的职责意识,强化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的工作职能。对尚未按规定程序组建物管会的小区,要压实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物管会,代行业委会职责。
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要指导街道(乡镇)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好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主动公开人员组成情况、联系方式、履职情况等。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收集业主意见建议,推动居民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合理诉求,通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要求小区物管会(业委会)履职运行情况公示公开率9月底前达到90%,12月底前达到100%。
三、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化
目前,我市共953个小区,有物业管理小区869个,物业覆盖率91.19%。5月23日,召集各县(区)住建局分管局长召开了专题部署会,对全面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和履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24日转发了省住建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作用和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的通知》。5月29日印发了阳泉市《关于深入开展“强化社区党建联建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我市工作目标,即:11月底前,矿区、平定县、盂县住宅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城区、高新区住宅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小区物管会(业委会)履职运行情况公示公开率9月底前达到90%,12月底前达到100%。
四、强化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管
通过“三年行动”和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我市各县(区)主要集中在下沉物业管理服务,推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增强街道(乡镇)和社区的物业管理力量和服务能力,加强业主组织业委会(物管会)建设,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目前,已下放主要物业管理权限12项,全市建成区989个小区全部组建了物管会(业委会),其中业委会158个,物管会831个。
今年我市开展了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区(县)住建部门公示了服务投诉电话,广泛收集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线索,及时转办、移交物业服务企业一并列入工作台账,并认真抓好整改。截至9月19日,全市排查有物业服务小区869个,排查率100%;发现存在问题的小区227个,已完成整改222个,整改率为98%。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160件,146件已办结,办结率91.25%。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各县(区)住建部门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居(村)委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推动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提升,进一步规范我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