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铁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领域依法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从四方面对建议中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常态化开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面: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后,我省出台了《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晋发改法规发〔2021〕352号)、《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晋发改法规发〔2021〕373号)、省住建厅《关于试行开展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工作的通知》(晋建市规字〔2023〕71号),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发改委、住建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两年行动”及每年开展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专项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规范企业资质管理,推动建筑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开展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抽查、检查等行动,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以及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化、打击常态化、净化经常化,营造健康、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关于树立“全周期监管”意识,推动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机制方面:依照职责对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行为进行检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程序合法,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出台了《关于推动全市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阳建建发〔2021〕165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和规范招投标监管行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突出重点,放管结合的方式,对应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全面落实山西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检点各项监督机制体制改革任务落地情况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我局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问题排查整改,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违背市场准入清单典型案例相关工作门摸排整改;三是检视了各项制度是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各项监督机制是否起到了制约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提升招投标市场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四是检视各项制度机制执行运行中是否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我局持续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除招投标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工作中重点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际操作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推行招标人承诺制,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和招标文件审核,在房建和市政项目上取消招标文件发售收费,对不同性质投资的工程项目,在招投标活动中实施差别化管理,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评标,重点是对开标、评标等交易环节的监管,及时处置开标、评标活动的异常情况,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不当行为予以纠正,确保招投标项目参与各方履职尽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三、在持续深化建筑行业诚信建设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167号)文件,开展建筑业企业及注册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完善奖优罚劣机制,让“好的企业、优的企业”获得更多的扶持政策、发展资源和竞争优势,推动形成“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增强企业违规失信行为监管,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监督、精准监督。坚持问题顺查、责任倒逼,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限时整改、全面规范,建立在建项目监管计划表及监管台账,加大对项目的资金监管、进度监管和质量监督,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执行,防止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烂尾工程等的出现。
四、探索建立与法院系统对企业违规失范行为的信息共享机制。诚如委员所提,今后要同步推进住建部门与法院系统对建工领域矛盾纠纷协同治理长效机制的形成。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和联合处置,形成协同有力、处理有效的治理合力,帮助引导建筑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我局将一如既往地立足本职、强化服务、健全机制、真抓实干,确保上级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全力推动我市建筑业正常运行。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再次感谢您对市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