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经济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助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注,在百忙中提出宝贵的建议,我们深表谢意。你们所提出的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指出了方向。以下就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汇报。
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主要做法及成效
1.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印发《阳泉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阳泉市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落实措施》,建立了《服务民企“双顾问”制度》,为民营企业选聘金融顾问和法律顾问,及时提供金融政策、法律咨询和各类服务,全力推动民营企业良性运行。对照《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中“20条”工作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阳泉市推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任务台账》,制定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要素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企提档升级等方面,明确目标,细化措施,逐季跟踪,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加大惠企政策支持力度。市级财政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10万元,专业镇发展资金300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力度,共计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354.92万元,创业担保业务完成684笔、担保金额17100.9万元。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预留采购份额、免收投标保证金和优先政府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份额占比,截止2024年5月,全市累计完成项目交易完成总金额5921万元,中小微企业项目交易完成总金额5258万元,所占比例88.8%。
3.不断推动民企创新升级。持续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2023年培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55家;我市分三批申报高企78家,通过省高企认定办专家评审52家,年度高企数量达到164家,其中民营企业149家,占比90.85%;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了《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库》,在库企业共33户,2023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1户,全市“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增长31.34%。
二、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下一步主要工作
对您单位提出的“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建议,我们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持续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促惠企政策落地,加强金融支持。协调推动市直相关部门顶格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加大政策宣介力度,加快建成全市统一的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推动政策直达快享、非申即享,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努力让中小微企业活下来。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用足用好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帮助企业及时还贷、续贷,不断提高融资担保行业对民营企业的增信服务能力。推动融资扩面增量、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金融改革,引导金融机构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不断强化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二是优化发展环境。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性不合理收费,深化环评、能评、安评等领域改革,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障。要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坚定稳妥化解历史旧账、兑现政策承诺、清理拖欠民企账款,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信心和获得感。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统一大市场,进一步降低门槛,完善配套举措,优化要素支撑,保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土地、道路、用电、用气等生产要素,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市场更加透明,使民营企业决策更加自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推动民企提档升级。立足我市“数智新城”建设定位和“4+N”现代产业体系,聚焦九大产业链,做好民营企业重点产业规划,指导民营企业聚焦发展定位,找出发展方向。要提升民营经济产业链发展水平,持续推动专业镇发展壮大,加快推进平定新能源电池小镇、中天智慧环保产业园等项目建设,要服务引导从事耐火、采掘、冶金、建筑工程等传统产业的民营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努力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民营企业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
总之,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指导和支持下,千方百计把民营经济发展好,进一步扶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奋力谱写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您对阳泉市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