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尊敬的武小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议案》的提案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注,在百忙中提出宝贵的建议,我们深表谢意。您所提出的“构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体系、深化治理‘两不一欠’问题、关注人才储备”等方面的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我市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1.强化政策支持。市委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构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共同促进政企良性互动,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下发第二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和使用惠企政策。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阳泉市推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中“20条”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从优化民企发展环境、加大政策要素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企提档升级等方面,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了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明确目标,细化措施,逐季跟踪,全力推动完成各项民营经济发展指标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部署实施营商环境“五大工程”。在全市部署实施政务服务提效工程、降本减负提质工程、尊企助企暖心工程、信用阳泉建设工程、法治护航助企工程等“五大工程”,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阳泉市营商环境创优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创优重点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以清单化、目标化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对标一流、创优提升。全力推进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新出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清单并纳入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管理,推动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直达快享。
3.探索开展“企业安静期”制度实践。选定在市高新区探索开展制度试点,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企业安静期”制度试点的通知》(阳政办函[2024]111号),强化“企业安静期”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管理,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明确十种特殊情形范围、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式、强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
4.全力清理拖欠民企账款工作。认真做好国家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和省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制定印发《2024年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县(区)、各部门逐笔摸底排查,分类制定化解措施,切实做到问题排查、资料审核、资金筹措、欠款化解“四个到位”。全市纳入国家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台账的账款共计10.79亿元,经全力推动协商化解,已于2024年底前清偿完毕,圆满完成国家台账清欠任务。
二、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是立足发挥好服务保障、综合协调职能,把“抓落实”作为根本工作要求,积极会同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和,建立重点工作督办机制。加强市县工作联系,全面构建起抓民营经济政策落地的工作闭环,持续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经常性的深入企业、深入一线走访调研,了解掌握企业和所属行业发展情况。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政企座谈交流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充分了解从事不同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家所思所想、所期所盼,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政策落实,全力为企业搞好服务,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三是凝聚浓厚共识氛围,依托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三微一端”等宣传矩阵,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政策,宣传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对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定期开展通报表扬和表彰。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家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各相关部门开展民营企业家素质能力培训,为民营企业家学习进修提供良好载体,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