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阳泉市乔吉贸易有限公司主体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4 发布机构: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阳市监罚告〔2026〕153号


阳泉市乔吉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涉嫌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2026年7月7日,本局接到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线索及随附材料,材料表明,该局通过山西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你单位未报送2023年度至2024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上述行为,经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核实,你单位的税务登记状态为未登记。

2026年6月5日,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桥头街道四矿口百货大楼院内1号(营业执照注册地)拨打负责人预留电话,无人接听。

2026年7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去往登记的住所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桥头街道四矿口百货大楼院内进行现场核查,并制作《现场笔录》,经与阳泉矿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核实,该院内房间并无具体数字编号,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材料中提供的房门图片为“小吴电器”老板租用,且该房间从未出租给乔吉林,并出具《情况说明》予以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拨打你单位登记的联系电话,你单位表示对自己的信息已经注册公司并不知情,并同意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已录像并制作光盘。2026年7月26日本局对你单位予以立案调查。

本局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显示,你单位在2023年度-2025年度3年被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执法人员拨打你单位登记的联系电话,确认了你单位的身份信息,你单位表示对自己的信息已经注册公司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不知情,表示不在阳泉,以不方便添加通讯软件(微信)为由,不愿配合调查,并同意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涉嫌构成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闫兴伟、田瑞峰联系电话:0353-2880628

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大街355号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