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余晓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镓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镓作为战略性稀有金属,其高效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协同推进,既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推动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路径。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支持镓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将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镓资源开发技术的绿色化升级,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构建全流程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一是实施“源头严防”。在镓资源开发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重点管理范围(2025年版)〉的通知》(晋发改资环发〔2025〕13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是强化“过程严管”。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情况,实时监控废气排放、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数据超标时自动预警,执法人员及时到场处置。同时,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能力的培训,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三是落实“后果严惩”。对超标排放、非法倾倒废渣等行为,依法处置;构成环境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推行“环境修复+生态补偿”机制,责令违法企业承担生态修复费用,确保生态环境可恢复。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规自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产业升级”的工作合力。配合牵头部门解决镓资源开发中的环保难题;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数据、环境监测数据的互联互通;参与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障镓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为我市打造战略性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生态环境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单位负责人:陈步瑜
承 办 人: 朱 阳
联系电话:2033065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