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会议第16050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11 发布机构: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会议第160500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文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推进娘子关景区水源地和泉域重点保护区调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推进娘子关景区水源地和泉域重点保护区调整的建议既客观中肯,又实事求是,为我市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我局一定会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借鉴。

针对该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步瑜,分管副局长刘雪峰、四级调研员高洪文等有关领导组织业务科室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期对您提出的建议做出满意答复的同时,切实提升我市水源地保护质量。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娘子关景区水源地保护区及旅游开发等工作。早期,市政府就曾组织了技术专家对保护区调整事项进行技术研究,启动了相关工作,但由于娘子关水源地情况较为特殊,且作为目前我市唯一的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调整难度较大。

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岩溶泉之一,娘子关泉域岩溶地下水一直是阳泉市工业和城镇居民的主要供水水源。娘子关泉域范围较大,泉域分布范围包括阳泉市的平定、盂县、城郊,晋中地区的榆次、寿阳、昔阳、和顺、左权,太原市的南郊区等市(县、区)。面积7226.72km2,其中可溶岩裸露面积2250km2。按地(市)行政区域为:阳泉市2430km2,晋中地区4688km2,太原市99km2。省区外9.72km2。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自然和人为等因素的干扰,泉域内泉水流量逐渐衰减、泉水水质不断恶化,水环境问题日趋严竣。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为此我市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了娘子关水源地保护区,省人民政府通过《关于同意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晋政函〔2009〕149号)对划分方案进行了批复。后续我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娘子关水源地保护工作,不仅组织对娘子关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污染企业开展关闭搬迁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了专项资金对水源地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近年来,除总硬度、硫酸盐两项指标受本底值影响外,我市娘子关排泄区市级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除总硬度、硫酸盐指标外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推进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I 338-2018),保护区划分(调整)需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分析水源地存在的水量、水质和管理问题,识别水源地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的情况,作为保护区划分的基础资料。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拟划定保护区的水源类型和采用的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法确定;调查深度根据保护区划分(调整)的实际需求确定。之后要依据不同水源地类型、取水规模、污染源分布状况、主要污染特征、取水口所在水体(水域区域)水文、水动力条件、径补排特征等技术资料,结合环境管理、经济活动、土地利用现状及城乡规划要求,筛选出适宜的保护区划分方法,通过计算分析,合理确定各级保护区的水域、陆域范围,并初步确定保护区边界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和边界线,形成水源地调整报告并报省政府批复。我局将积极推动娘子关水源地保护区调整相关工作的开展。

此外,我局也将积极为娘子关景区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政策支持,努力助推全市经济稳健前行。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生态环境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人:陈步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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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03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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