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234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阳泉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以超低排放改造为引擎 推动阳泉水泥产业绿色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工作的关心支持。该提案精准聚焦我市水泥产业发展痛点,客观指出“行业碳排放占全市工业总量22%、柴油运输污染突出、中小企业改造滞后、技术转化缓慢”等实际问题,提出政策、技术、资金、监管全方位提升思路,贴合阳泉资源型城市转型实情,举措务实、指导性强,为我市水泥行业减污降碳、提质升级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水泥产业是我市传统支柱产业,也是大气治理和“双碳”管控重点领域。2021年,我市开始分批次推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22年底全市3家重点水泥企业相继完成基础改造,全面落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0mg/m3、35mg/m3、50mg/m3超低排放限值。目前,我市已培育冀东水泥国家级绿色智能工厂、亚美建材环保绩效A级企业等标杆主体,行业治污工艺全面升级,基础超低排放治理成效显著。
对标国家最新超低排放评估标准,我市水泥行业仍存在转型短板:行业发展不均衡,中小企业源头治理、固废利用、数智低碳改造进度偏慢;大宗物料清洁运输短板突出,柴油公路运输占比高,部分企业未达80%清洁运输考核要求;同时政策激励、资金保障、产学研转化机制仍需完善,企业转型内生动力不足。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工信、发改、财政等部门专题研讨,全面吸纳提案合理建议,结合我市产业实际细化攻坚举措,全力推动水泥产业绿色低碳升级。
一、聚焦靶向攻坚,健全政策推进闭环体系
我们全面吸纳提案攻坚思路,严格对标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4〕209号),做实政策衔接与清单化推进。明确2026年底前,全市重点水泥熟料企业,全部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提质改造。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一体发力,在稳固有组织、无组织治理成效基础上,重点补齐清洁运输短板,对标国家五部委文件查缺补漏。健全双向奖惩机制,对按期达标、完成公示备案的企业,纳入环保执法正面清单,落实柔性监管与市级阶梯技改补贴;对未按期整改、清洁运输不达标的企业,严格落实资源审批、用电管控约束,压实属地和企业整改责任。
二、聚焦技术突破,筑牢产业转型硬核支撑
紧扣2026年底清零改造目标,精准推进技术提质与标准更新。督促已在省建材工业协会公示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最新规范开展补测复核、对标整改,熟料企业在平台备案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实施分类提质改造,高新区冀东水泥、亚美建材持续优化低氮燃烧+SCR脱硝、密闭仓储、智能降尘工艺,推进固废综合利用和氢能煅烧试点;盂县、郊区、城区三家企业重点补齐无组织管控、智能监测、清洁运输短板。依托龙头企业技术优势,推行“龙头引领、技术帮扶、统一运维”的行业共建模式,以数智化改造带动中小企业运维效能提升,同时联动科研力量聚焦本地产业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加速成果落地应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激活企业转型内生动力
围绕2026年底全域改造攻坚目标,我市聚焦上级资金争取、税费减免、绩效激励,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重点依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渠道,全面复制山西亚美建材专项补贴申报成功经验,将全市五家重点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固废综合利用、清洁运输升级项目纳入美丽蓝天项目储备库,常态化向上对接汇报,全力争取上级资金赋能企业技改升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税法超低排放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绿色改造成本。规范行业绩效评级秩序,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先完成超低改造公示、再开展A级绩效评级”工作流程,对获评A级、引领性绩效的企业,适度缩减错峰生产时长,重污染天气期间可实行自主减排、柔性管控;对2026年底未按期完成改造的企业,严格落实刚性应急减排举措。依托全市数智双碳平台精准核算碳减排量,引导企业参与绿电交易、碳市场交易,盘活企业绿色碳资产,充分激活行业绿色转型内生动力。
四、优化监管服务,夯实产业转型发展根基
坚持精准服务与从严监管并重,保障改造任务落地见效。严格执行清洁运输硬性标准,整治移动源污染,2026年底前全市水泥企业原燃料清洁运输比例必须稳定达80%以上,缺口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替代,厂内运输全面使用新能源或国六车辆。建立超低排放企业动态清单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台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对排放不稳定、整改反弹、未按证排污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及时移出动态管理清单、取消各类环保优惠政策。严厉打击数据造假、偷排偷放、虚假整改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同步优化产业格局,稳步推进小微企业兼并重组,依托专班入企帮扶、龙头技术托管,持续补齐行业治理短板,构建水泥产业绿色低碳长效发展体系。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贵单位对政府生态环境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单位负责人:康 凯
承办人:李渊博
联系电话:2030588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