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商务局

尊敬的石旭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发展阳泉夜间经济的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A类第226号)提案已经收悉,我局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感谢对我市夜间经济发展的关心和开展的一系列调查研究工作,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
二、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和问题,市商务局近年来为促进我市夜间经济发展做了如下的工作:
(一)制定方案和机制,明确目标和任务。阳泉市商务局制定了《阳泉市“打造多元夜经济、提升城市烟火气”工作方案(试行)》和《阳泉市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阳商函﹝2023﹞33号),明确了各县区和各职能部门的目标和任务,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做到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和岗位明确,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打造夜经济,提升“烟火气”。2023年,重点布局24个“夜经济”集聚区,其中城区4家、矿区5家、郊区4家、高新区4家、平定4家、盂县3家。24个夜经济点位,总面积23万平方米,提供摊点数1521户,入驻市场主体数1042户。通过改造提升、氛围营造、丰富业态,开展系列夜间休闲消费活动,全方位满足群众夜间消费需求。
(三)改造提升步行街。提升改造滨河新天地商业广场步行街、兴隆街步行街、赛鱼商业步行街、桃林沟小吃一条街、盂县西关步行街、平定砂陶街等6条步行街,优化街区环境,提升商品档次,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消费环境。兴隆街步行街被认定为第一批省级18家夜经济生活集聚区之一,争取到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的支持。省商务厅下达文件,公布滨河新天地商业广场为全省第二批4条省级步行街之一。
三、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下一步措施
(一)以传统商圈、特色商业街(步行街)、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要载体,打造一批餐饮集聚型、文体消费型、便利服务型等特色鲜明的夜经济集聚区。鼓励广场、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创新管理手段与经营模式,举办文艺表演活动,开展夜间比赛等,丰富夜间活动内涵,更好地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层次夜间消费需求。
(二)完善“夜间经济”配套公共服务。充分考虑夜经济集聚区特点,由所在街道(乡镇)牵头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处理、噪音监测等配套设施服务和管理。适当延长“夜经济”集聚区公交车运营时间。加强对夜经济集聚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和停放的引导,避免交通拥堵。有针对性调整和加强夜间巡控警力,重点时段增派警力做好疏导管控。
(三)支持引入第三方主体市场化运营夜市、便民经营点、集市等。运营主体承担设摊经营活动市容市貌、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对经营区域做到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划线定点、统一时间要求、统一规范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扫保洁、维护秩序,满足流动商贩和市民群众需求。鼓励运营主体探索简化准入、积分奖励、失信惩罚等机制,强化商贩自治约束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利用新闻平台、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优势,采取场景互动等形式,做好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烟火气”消费资讯服务,进一步提升宣传效能,扩大宣传成果。
(五)筑牢底线思维,严格安全保障。督促各类“烟火气”集聚区运营主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做好常态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编制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指导开展大型活动的组织主办方认真执行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文化演出等方面规定,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您对发展阳泉夜间经济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 办 人:商贸服务管理科李志光
联系电话:2296662
阳泉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