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26 发布机构:

对《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予以调整,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了7万元。2020年以来,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人民群众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需求的增长,根据我市近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并参考省内其他地市的待遇标准,我局起草了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方案,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通知》,政策执行之后,我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内容

自2025年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7万元提高至8万元,8万元以上部分由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仍为50万元,两项合计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年度保障水平达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