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医疗保障局

阳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5 发布机构:

阳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进法治阳泉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共阳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以及《阳泉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2023-2027)>的实施方案》,扎实推动我市法治医保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本部门法治学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一是通过党组集中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专题党课等形式,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全年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1次,专题学习研讨8次,专题党课4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学促学作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列入《阳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大全市医保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抓紧抓实医疗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融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结合部门特点举办法律法规讲座9次,强化对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加强对法治医保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始终坚持将法治医保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贯穿医疗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医保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对我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思路、基本要求以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3.强化责任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并讲法,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医保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研究审议我局法治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大方向。同时,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难点问题。

4.坚持规范有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全年共召开党组会36次、局务会10次,共研究、表决各类事项151余项,专题研究人事工作33次,充分发挥了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有效地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5.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按照要求,对2013年-2022年医保领域涉及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系统全面地集中清理,废止4件文件,严格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确保现行有效的文件合法合规。

6.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所有政策文件纳入审查范围,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政策文件出台前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宣传普及,全年审查政策文件16件。

(二)坚持法治保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积极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排查暨专项整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情况排查等工作,做好国家和省反馈异常数据(特殊人群住院,限定性别类药品、检查等异常结算,住院医保结算数据线索)核查及集中宣传工作,结合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发现问题161个,已整改158个),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全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14家,检查覆盖率为100%,处理违规医药机构861家,处理占比为56.87%;其中,暂停医保服务5家,解除医保协议37家,移交司法机关1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3家,约谈271家,拒付/追回资金828家,违约金处理415家,典型案例公开曝光1例。按照定点协议约定下达处理通知的违规金额1567.86万元,其中基金本金1091.38万元,违约金476.48万元。受理国家、省、市级举报投诉线索6例,办结6例。

2.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对照《阳泉市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举措》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施策,发现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3.梳理并修改权责事项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根据省局发布的新的权责事项清单,结合阳泉实际,在征求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将原来的11项权责清单调增为2024年版20项权责清单,细化了事项,更加清晰了明确职责,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4.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为全面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已组织法治专题培训17次,网络培训“行政执法大讲堂”12期,并形成培训台账,有效促进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的提升,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使我局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我局已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文件。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规范,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法律事务和行政决策过程。

6.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度全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上考试。通过前期组织参考人员进行模拟考试练习,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考试要求,努力提高考试合格率;积极开展组织协调,落实好考试场所、考试设备以及网络环境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此次执法资格证考试程序规范、有序开展。最终我局通过考试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有19名。                                                                                                                                                                                                                                               

(三)强化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准确定位,关注民生实事。2024年将困难企业、灵活就业等单建统筹模式的参保职工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畴。为增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更好解决单建统筹模式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及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市政府同意,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困难企业职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并于2024年10月份起实施,全年共为35028名困难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开通了门诊统筹业务。

2.积极落实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巩固提升、拓展深化一批重点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实现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医保参保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落实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码就医购药“一件事”、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线上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提供参保缴费状态、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查询服务、全面实现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免备案”直接结算、提供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限额信息查询和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等10项重点事项,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3.加快推进医保服务网办深度。我局以优化医保政务服务、提升经办效能为抓手,通过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医保网上办工作上下足功夫。一是实现了异地就医备案全程网办;二是推出单位参保网厅服务;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参保缴费状态、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查询服务,做到了医保事随时知,进一步方便群众个人医保事项网办上办理。

4.持续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我市全年共有97.7万人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84.95%,全省地市中排名第三,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占比达42.25%。我市有13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医保移动支付,562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电子处方,极大地提高参保群众就医的便利性和效率,改善参保群众的就医体验。

(四)开展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

1.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律法规、法律综合类、医保待遇政策类、监督执法类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一是通用法律宣传。3月“凝聚巾帼力量,谱写时代芳华”主题法治观影活动,4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5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9月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12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二是部门法律宣传。4月11日启动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住院窗口、医保经办窗口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共计0.9万余张;通过医保政务服务大厅、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宣传折页1万余份;利用医保政策“五进”活动现场发放欺诈骗保案例宣传折页、宣传品1万余份。9月开展主题为“人人参保有‘医’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的城乡居民参保宣传活动,10月开展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专题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入户宣讲、线上展播等形式,丰富宣传途径,讲好医保故事,传播法治力量。

2.强化医疗保障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医疗保障工作相结合,积极推进全民全面普法。充分利用办公公共区域的大屏和户外大屏不定期播放法治短视频;充分发挥“阳泉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全年转发139条法治建设和医保政策内容,努力提升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上的在线答题普法活动,助力形成全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五)运用法治手段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相关要求,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来电来信来访229件,已办结224件,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工单172 件,已办结完毕,尽最大可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基层,杜绝发生涉医保信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时扎实推进矛盾调解处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地落实。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存在问题

1.医保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大部分持证人员没有实际参与过行政执法。

2.学法用法形式和内容还不够深入,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仍需加强。

3.医保政策的专业性、参保群众就诊的差异性、医疗行为本身的复杂性等诸多因素,导致在医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讲不清楚”“听不明白”的现象。医保经办程序、异地就医的报销范围及比例、个人账户的用途以及亲情账号的绑定、门诊共济的具体措施等政策知晓率还不够高,参保群众产生误解、曲解的情况时有发生,相关医保法规政策宣传的广度与深度还与群众的现实需要有一定的差距,仍需进一步加强。

4.医保规范化体系化还需进一步强化。医保办事流程还需不断优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经办服务效能仍需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与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医保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规范裁量基准的适用,守好执法底线,不断完善医保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二是抓好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提高全体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运用能力,健全医疗保障执法专业队伍,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医保部门“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医保政策“五进”活动为切入点,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医保政策宣讲团,专题组织“进机关、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线上宣传平台作用,针对性地对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增进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认知和解,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四是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质量、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持续推广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等数字化服务应用,全面实现群众办事“只跑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