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兑现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13-01185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机关事务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13〕45号 发布日期: 2013-06-08
主  题 词: 是否有效: 失效
失效日期: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考核兑现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精神,认真履职,从严监管,狠抓专项治理,夯实基础建设,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市全年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考核各单位食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厅按照《阳泉市食品安全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组织考核组分别深入各县(区)和各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逐项打分、表格反馈”的方式,对各项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核。根据《阳泉市食品安全奖惩考核暂行办法》和2012年度食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现将考核兑现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2年度阳泉市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

  平定县人民政府

  矿区人民政府

  郊区人民政府

  二、2012年度阳泉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城区人民政府

  盂县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委员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商务局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对获得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的县(区)政府,各奖励5万元;对获得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县(区)政府和部门,各奖励2万元。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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