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阳泉市支持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8874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8-18 |
| 标 题: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08-20 | |
| 主 题 词: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失效日期: | 2030-11-30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阳泉市支持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阳政办发〔2025〕50号)文件中,表述“重大陈列布展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予以删除。
特此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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