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明等十一人任免职务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035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阳泉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1-14 |
| 标 题: | |||
| 发文字号: | 阳政任字〔2025〕21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主 题 词: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阳泉市人民政府2025年11月10日常务会议决定,任命:
李明为阳泉市民营企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迎春、刘鸿钢为阳泉市民营企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申建军为阳泉市第十一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范双友为阳泉市第十二中学校校长;
胡海涛为阳泉市第十五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显蕊为阳泉市第十八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子敬为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因机构更名,李明、石迎春、刘鸿钢原行政职务自行免去。
李明的试用期从原任职时间算起。
免去:
赵红梅的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晋艺的阳泉市第十一中学校校长职务(保留原职务层次待遇);
申建军的阳泉市第一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范双友的阳泉市第十八中学校校长职务;
韩培卿的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务层次待遇)。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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