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会议第16051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2-26 发布机构:

尊敬的王克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构建县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解决机构人员配备不足问题

2025年1月我市召开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大提升现场会,创新“观摩+部署+交流”模式,组织各县区实地考察平定县三级管理体制创新实践。我市以平定县为试点,目前已构建起“县(区)物业事务中心—街道(乡镇)物业服务中心—社区(村)物业办”三级管理体系,全市5个县区全部成立正科级物业事务中心。

平定县率先建成“一套机构管物业”模式,于2024年11月成立平定县房产和物业中心,正科级,编制16名,中心整合了城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的15项住宅物业类管理权限,实现了物业管理权限的集中统一;城区于2025年6月6日整合组建阳泉市城区物业事务中心,正科级,编制51名,职数1正3副;矿区于2025年6月6日成立阳泉市矿区物业事务中心,正科级,编制16名,职数1正2副;郊区于2025年6月16日调整成立阳泉市郊区物业事务中心,正科级,编制6名,职数1正1副;盂县于2025年6月27日成立盂县物业事务中心,正科级,编制16名,职数1正2副;高新区由区大连街管理服务中心、五渡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通过整合区域内的管理服务资源,应对高新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需求。各县区均在街道设立物业服务中心,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主任。在社区设立物业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书记兼任,形成了完善的三级架构,这种分工明确、上下贯通的物业管理体系极大地提高了物业管理的效率与执行力。

二、建立市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强化职能部门监管合力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市已印发《市级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市中院、市住建局等13个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各县(区)也相应建立(区)级联席会议机制,让各部门清楚知晓自身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任务与责任,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该机制还规范了投诉受理、处置流程以及办结时限,形成了“投诉—转办—整改—销号”的闭环机制,确保每一个投诉都能得到妥善处理,从制度层面保障了物业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今年2月26日开通“三晋物业”投诉转办系统,开通了电话、邮件、现场和APP/二维码线上等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实现一键受理、高效分转、强化办理、追责问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物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截止9月18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1773条(其中住建部门1469条、消防部门96条、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22条、能源部门条、发改部门条、公安部门7条、行政审批部门1条、卫生健康部门1条、市场监管部门131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受理28条),已办结1731条,办结率97.63%。累计发布红榜企业30个,黑榜企业10个。

三、加强业委会(物管会)建设,提升业主组织自治能力

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与规范运行。目前,全市住宅小区共组建业委会288个,物管会673个,业委会(物管会)组建达到了全覆盖。我们通过开展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动物业管理权限下沉,将12项权限下放至县(区)住建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和住建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的通知》,其中落实基层物业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履职和运行工作。

强化业委会履职监督。我们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指导街道(乡镇)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职,主动公开人员组成情况、联系方式、履职情况等,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接受业主监督。同时,部分小区如城区蕴园小区业委会通过创新性地提出“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建立财务信息披露、账目公开制度,接受业主监督,确保了物业费使用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搭建沟通协商平台。我们建立了由社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调解矛盾纠纷。探索居民“自治”经验,形成了良好的沟通协商氛围,实现了服务共商、难题共解、社区共建。

四、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

依托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我市聚焦群众诉求,突出平台公开公示,加强小区业主自治、物业服务投诉、维修资金使用等群众密切关注事项的信息应用建设。今年2月至今,已开通“三晋物业”投诉转办系统,通过张贴3万份二维码投诉宣传彩页,覆盖全市物业服务小区,为居民打通了线上投诉渠道。居民只需扫描二维码,即可快速提交投诉信息,方便快捷,提高了投诉的效率与便捷性,也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目前正在将住宅小区房屋、业主、物业企业、物业服务模式、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公共收益收支、公用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全量录入智慧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年底实现“我的小区掌上查”,提升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宣传引导与服务优化,提升居民有偿服务意识

在服务模式创新上,我市积极指导各县(区)探索符合实际的收费模式。例如,城区南苑小区推行“1元/户/天”(全年365元)的基础性服务,这种简单明了的收费模式,让居民清楚了解服务内容与费用标准,易于接受。众望小区通过“东营管家”品牌实现居民自治,充分发挥居民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城区蕴园小区采用“酬金制”,由业委会统一收物业费、公开账目,根据居民需求购买物业服务,这种模式增强了居民对物业费使用的监督,提高了物业服务的针对性。盂县则由国有物业企业分三批接管老旧小区,推行“先服务后收费”,先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物业服务的价值,再收取费用,有效提高了居民缴费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指引,持续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大提升13项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县(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市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形成更强的监管合力;持续推进业委会(物管会)建设,提高业主自治能力;加快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优化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机构、监管、自治、信息化、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为居民打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