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会议第16051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2-19 发布机构:

尊敬的商静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

一是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我局按《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从2023年开始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一次信用评价。2025年评定A级企业26家,B级企业77家,C级企业67家,未按《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参加信用评价物业服务企业14家。评价结果在8月12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并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施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C级和未参加评价企业增加日常监管频次,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按照《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管理办法》,对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开展一次,已公布五星级小区4个,四星级小区31个,三星级小区41个,二星级小区122个,一星级小区34个,为业主选聘物业提供参考。今年建立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制度,从2025年2月开始定期公布名单,截止9月已公布30个“红榜”物业企业、10个“黑榜”物业企业。对连续3次列入黑榜的企业建议以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业主依法重新选聘物业企业,

是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严格落实《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阳泉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关于加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零散楼栋、院落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新建住宅物业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成立后可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续聘或更换物业企业,从源头保障业主选择权。明确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挂钩,避免“新老小区同价不同质”。推动开发与物业无缝衔接,严格执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新建项目交付前完成与物业企业的设施设备、资料档案交接,住建部门联合街道(乡镇)全程监督,从源头上减少后期管理矛盾。在老旧小区引入物业方面,城区制定了《关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由阳泉中环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洁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无物业小区进行兜底管理;矿区云潭物业针对职工家属小区长期亏损、运行困难等问题,引入大型物业企业,共同组建了达人云潭物业、保阳物业,保阳物业对51个设施薄弱老旧小区提供基础物业服务,同时引导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长期合同。目前全市建成区961个住宅小区中,881个由物业企业管理、18个业主自管、42个单位管理、23个社区托管,已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专业化覆盖率91.68%)。

二、强化行业监管力度,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通过“三年行动”和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我市各县(区)主要集中在下沉物业管理服务,推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增强街道(乡镇)和社区的物业管理力量和服务能力,加强业主组织业委会(物管会)建设,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目前,已下放主要物业管理权限12项,全市建成区961个小区全部组建了物管会(业委会),其中业委会288个,物管会673个。

去年至今我市开展了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区(县)住建部门公示了服务投诉电话,广泛收集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线索,及时转办、移交物业服务企业一并列入工作台账,并认真抓好整改。同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加大对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通过解聘、公开曝光、降低服务等级、移送执法队处置、提起诉讼等手段,强化震慑效应。共解聘物业企业5家、约谈了61家物业企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1个、降低小区物业服务等级4个、移送执法队处置3起,对高新区35个未进行物业服务定级备案的小区全部进行了整改。

今年2月26日在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开通“三晋物业”投诉转办系统,开通电话、邮件、现场和APP/二维码线上等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实现一键受理、高效分转、强化办理、追责问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物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截止9月18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1773条(其中住建部门1469条、消防部门96条、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22条、能源部门条、发改部门条、公安部门7条、行政审批部门1条、卫生健康部门1条、市场监管部门131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受理28条),已办结1731条,办结率97.63%。累计发布红榜企业30个,黑榜企业10个。

三、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推进物业管理法治化

一是积极推进立法。《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从准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公示、信用评价、监督管理到退出各环节的制度,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行为。具体有:《阳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阳泉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阳泉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的通知》、《阳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制度(试行)的通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办法(试行))》、《关于规范零散楼栋、院落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推动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的通知》、《基层物业工作指引》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省级政策的落地实施,共同构建了我市物业管理的法制框架,为构建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