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会议第1605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2-19 发布机构:

尊敬的王清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农村地区垃圾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垃圾处理情况参差不齐的问题

市住建局主要承担的职责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工作。目前,城区、矿区、郊区、平定、盂县、高新区均采取第三方环卫外包模式,其中城区、矿区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行政村的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全部由第三方环卫公司负责;郊区建成区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剩余村由村清扫、收集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再由第三方环卫公司集中转运处置;高新区建成区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剩余村由村清扫、收集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再由第三方环卫公司集中转运处置;平定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环卫公司负责3m以上主要交通道路的清扫保洁,剩余村内道路由村负责清扫,转运处置均由第三方环卫公司负责;盂县实施农村生活垃圾ppp项目,行政村的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全部由第三方环卫公司负责。各县(区)第三方环卫公司统一收集转运后运至焚烧厂或填埋场实现无害化处理。全市垃圾收运覆盖行政村比例达到100%,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8.3%。

二、关于垃圾集中治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全市620个行政村,共配备2825名村庄保洁人员,配备村内保洁车辆970辆、垃圾清运车辆427辆、大型转运车辆148辆,共建成垃圾中转站36个,焚烧厂1个,垃圾填埋场3个。各县(区)认真贯彻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压实了运行维护单位责任,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站)、转运站的运行管护,确保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充分利用省、市、县各级资金,有序推动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升级换代,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收集池,配置了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三、关于垃圾填埋场选址存在困难的问题

垃圾填埋场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近几年的逐步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您提案中所说的相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推进以下工作: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各县(区)开展自查自纠,查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查第三方机构履职情况、查乡镇履职情况,进一步压实压紧各部门、各单位职责,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强力推进的态势;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对治理成效显著的乡镇、第三方环卫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治理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第三方环卫机构进行约谈、通报或问责,推动整改落实。

(二)持续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充分利用好省、市下达的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争取落实县(区)级配套资金。进一步配齐配足乡村各类垃圾收运车辆、垃圾桶等环卫设施,不断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加快推进平定县偏远地区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工作,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2025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8%。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宣传栏、广播、微信等作用,提高广大基层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广泛动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民规范投放垃圾,从源头上杜绝乱扔乱倒情况。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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