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网络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阳应急办发〔2019〕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阳泉市应急管理局网络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网络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的黑客、病毒、网络陷阱、色情、非法言论等不安全因素和有害信息。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地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我局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互联网突发事件分类
互联网突发事件是指互联网络遭受破坏、损坏等意外因素导致重点网络系统瘫痪,大面积网络不能正常运行,大量用户数据丢失或修改,机密大量外泄等案件、事件或灾害。互联网突发事件可分为以下三类:
1、政治类突发事件:指使用用户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攻击类突发事件:指因计算机系统病毒感染、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黑客攻击)导致计算机网络大面积不能正常运行,重点网络系统瘫痪,机密大量外泄等情况。
3、灾害类突发事件:指因爆炸、火灾、雷击等外力因素或自然因素导致机器设备损毁,系统瘫痪,网络无法运行。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职责分工
当遇有互联网突发事件,情况特别紧急,事态急剧恶化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先期开展工作,边处置,边报告,及时控制事态,防止扩大蔓延,尽可能减少和降低危害造成的损失。
1、网络中心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突发事件现场的保护措施实施以及对敏感地带的防控,并落实加强对网站的安全保护。
2、网络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开展对网络的修复救援工作,加强对网络有害信息的封堵和过滤,通过多层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技术防护体系。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1、发现互联网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保护现场,留存有关记录。
2、网络中心应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与公安、安全等机关配合,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政治类突发事件:根据掌握的各种情报信息,切断其传播有害信息的渠道;必要时关闭有关网站、网络,进行全面清理,并尽快恢复网络的正常秩序。
2、攻击类突发事件:通过入侵检测方法确定病毒和黑客攻击使用的攻击技术方法,配合相关部门保护受攻击的网络现场,必要时应切断受攻击的网络链接查找破案线索。
3、 灾害类突发事件:在保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对网络安全危害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启动网络安全应急设备和备份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恢复网络工作环境,尽快使网络恢复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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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安全检测和网络技术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局安监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局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接入互联网络的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应安装公安部认证的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定期更新病毒软件,监测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所有联网计算机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我局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局网络系统,是指由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部门配备的上网计算机。
安监网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分管领导监督,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安监网服务器工作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
除网络负责人,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安监网网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一旦安监网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负责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
严禁在安监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任何人不得在安监网及其各自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
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网络安全定期巡查制度
为维护我局网络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定期巡查小组人员必须定期对我局网络信息安全进行巡查工作。
网络运行安全巡查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具有安全隐患,已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排除。
查看网络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存在,则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整改,甚至停网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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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对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的单位,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发现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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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对发布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一旦发现信息提供者有下列情形的,要保留原始记录,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