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数据局

关于印发《阳泉市大数据应用局关于对事业单位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阳泉市大数据应用局关于对事业单位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泉市大数据应用局
2023年12月20日
阳泉市大数据应用局
关于对事业单位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根据《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改革方案》《阳泉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等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分类考核,分别计奖。
(二)客观公正,考专考精。
(三)激励担当,促进发展。
(四)考用结合,奖优罚劣。
(五)务实高效,简便易行。
二、考核对象
阳泉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阳泉市大数据应用局事业单位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高永恩
副组长:尹喜平 高志龙 吴燕辉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班子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对阳泉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的考核内容包括:党建任务、发展任务和专项工作,其中主要为发展任务考核。发展任务考核以大数据应用局下发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为主要依据,结合中心职能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设置具体考核指标。一般由中心按要求制定,由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大数据局。每年1月上旬,中心应将上年度发展任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市大数据局。
(二)中心目标责任考核由市大数据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开展时间。局考核组结合日常管理和平时掌握情况等,提出评价意见和等次建议。
(三)市大数据局考核组对中心发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事业单位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和等次建议。
市大数据局应在工作联系单位、服务领域干部群众中开展工作满意度调查,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
五、2023年度发展任务考核指标
(一)稳步推进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聚焦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协助市大数据局推进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梳理办事事项,再造办事流程,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步伐。
(二)强化数字政府平台支撑能力。加强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网站群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公共信用平台管理,推进政务网络高效集约化运行。
(三)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规范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加快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打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使用经典案例,精准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利用。
(四)加强政务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政务网络边界安全管控,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控手段。严格落实等级保护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演练,提升政务网络运行的安全水平。
(五)实施数字人才引育工程。通过社会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数字化管理、技术人才。
六、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坚持事业单位的考核等次确定与主管部门考核等次相结合原则,事业单位的考核等次不得突破主管部门考核等次。
年度内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某项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及以上领导同志批示表扬、先进做法形成经验向全国或全省推广的,发展任务(工作绩效)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受市大数据局考核等次影响。
市大数据局充分考虑影响等次评定的各种因素,对局领导、考核组、事业单位提出的评价意见和建议等次进行总体分析、比较研判、统筹把握和综合评定后,提出考核等次评价意见,报局党组研究通过。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由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并报市考核办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
(二)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中心应向市大数据局写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应与中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相结合。考核结果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中心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以及责任科室负责人、承办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提高到25%。
八、纪律与监督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做到考准考实。参与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胜任考核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公道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考核人员应认证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被考核单位年度发展任务完成情况、经验典型、问题不足等,公道公平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