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市监计量〔2025〕35号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
收费不规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水表、电能表和燃气表计量监督管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收费,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执行落实。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
收费不规范问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扎实举措集中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一批违法主体、办结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强化居民水电气计量、收费全链条监管,提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的服务水平,保障居民水电气计量准确、收费规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真正让群众可感可及。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环节。聚焦民用水表、电能表和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强制检定环节、民用“三表 ”安装使用环节、水电气收费环节、投诉举报环节等。
(二)聚焦重点对象。聚焦民用“三表”计量授权检定机构,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屡查屡犯、问题频出的主体。
(三)聚焦重点问题。聚焦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投诉举报比较突出、频率高的问题,抽查的民用“三表”质量不合格,民用“三表”未经强制检定或强制检定不合格安装使用,因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造成收费不规范问题。
三、组织领导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局、市国资委建立工作协调联络机制,下设六个工作组,各组依职责按条线推动项目实施,人员构成及目标任务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张 晖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科长
成 员:冯 程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二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尹浩宁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工作人员
2.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方式,督促集中整治行动有序推进,保障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1)编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5月12日前完成)
(2)组织召开调度会议,汇总上报工作台账报表,编发工作简讯。(全年)
(3)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组织宣传报道,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全年)
(4)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对接相关部门,做好集中整治全程协调沟通事宜。(全年)
(二)计量监督检查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张 晖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科长
成 员:赵小勇 市综检中心副主任
冯 程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二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尹浩宁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工作人员
2.工作目标:加强对民用“三表”计量授权检定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开展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监管。
3.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1)建立本地区民用“三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2)加强民用“三表”计量授权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开展民用“三表”专项计量授权机构的监督检查,提高民用“三表”计量检定质量。(全年)
(3)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的计量监督管理。抓好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前强制检定合格等工作。(全年)
(4)市综检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辅助监督检查工作。(全年)
(三)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潘益民 市市场监管局收费科科长
成 员:刘宇凤 市市场监管局收费科三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林青荣 市市场监管局收费科工作人员
2.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梳理一批共性问题,推动出台一批制度规则,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使群众在水电气价格收费问题治理上感受到监管有力、成效显著。
3.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1)收集梳理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关于居民水电气价格收费问题,分析数据要素,科学制定统计报表,印发专项摸排通知,协同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准确掌握非直供小区清单,做到底清数明。根据全面摸排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全年)
(2)加强督导指导,统筹推进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并结合工作进展开展实地督导。(全年)
(3)结合近年来水电气领域执法监管经验,有的放矢,重拳出击,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强化居民水电气领域违规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全年)
(4)根据监管实际和执法实践,形成居民水电气领域因政策缺失缺位导致价格收费问题的专项分析报告,并与发改、住建、能源、财政等部门进行会商,推动政策完善和出台,从政策层面化解居民水电气价费矛盾。(全年)
(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区域、分领域深入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听取基层企业意见建议,共同分析突出问题的成因和应对举措,凝聚承担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共识。(全年)
(四)打击违法行为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杨慧荣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科长
成 员:黄敬德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赵 斌 市住建局城市质安科四级主任科员
董佳楠 市城管局公用科科员
白 杰 市能源局监督科科员
雷雅洁 市国资委监督科科员
联络员:胡妙湘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三级主任科员
2.工作目标:集中查办一批涉及民用“三表”违法行为的案件,严厉打击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 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3.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民用“三表”未经首次检定、首次检定不合格就安装使用以及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违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全年)
(五)投诉举报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刘怀禄 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成 员:王 蕾 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科科长
联络员:陈 晓 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科科员
2.工作目标:妥善应对人民群众对水电气计量不准确和收费不规范问题的投诉举报,并沟通相关部门认领任务。
3.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汇总分析投诉举报的问题类型及数据,转办水电气计量不准确和收费不规范问题,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全年)
(六)宣传和舆情监测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陈肖吉 市市场监管局宣传科科长
成 员:贾瑞洁 市市场监管局“泉民市监工作组”负责人
冯 程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二级主任科员
刘宇凤 市市场监管局收费科三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蒋 斌 市市场监管局宣传科工作人员
2.工作目标:积极宣传水电气计量和收费相关知识和维权渠道;应对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舆情,打造良好的消费舆论环境。
3.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通过网页、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发布近期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应对突发舆情,及时反馈社会关注问题,搭建好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全年)
四、工作职责
(一)严格落实民用“三表”计量授权检定机构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民用“三表”计量授权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推动民用“三表”强制检定率达100%。
(二)强化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开展对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的计量监督检查,从首检合格未安装使用和在用的民用“三表” 中抽样进行计量检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检定就安装使用、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对于落实不到位的,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对公用企业进行约谈。二是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民水电气价格收费问题,立足职责职能,全面起底排查,紧盯重点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违反价格优惠政策、高于政府定价收费、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向居民用户转嫁红线外工程费用或建设费用、收取计量装置费用及转供主体在居民水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持续推动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完善相关收费价格政策,规范居民水电气领域价格收费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健全完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入机制,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应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不得转嫁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
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按照住宅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落实新建住宅达到水电抄表到户的交付要求,从源头上治理居民水电转供加价问题。
市城管局负责:推动供水企业对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工程改造到位,督促民用 三表”公用企业针对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不规范问题,健全完善抄表等方面制度建设,落实抄表职责,做好奖惩制度。
市能源局负责:作为电力主管部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作用。
市国资委负责:对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表的到期轮换安装实施监督管理。
(三)加强违法行为协同打击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收费监督检查的力度,强化对计量授权检定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住建部门和城管部门重点治理供水、供气公用企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初次安装未经强制检定和强制检定不合格的水表、燃气表,以及水表、燃气表的到期未轮换安装问题。能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参与违法行为协同打击。
五、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起底摸排阶段(2025年5月18日前完成)
一是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民用“三表”计量授权检定机构要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针对计量及收费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积极整改。二是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应建立完善民用“三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明确在用计量器具数量,对在用民用“三表”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三是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近三年的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的投诉举报开展摸底,了解具体情况,分类归纳总结,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积极整改。四是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对新安装的、到期轮换的民用“三表”数量开展摸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22日前完成)
根据方案分工,各工作组对本业务条线的任务进行部署传达,落实好民用“三表”计量授权检定机构、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的自查工作。指导各县区结合自身情况,分析研判本地区重点问题及风险点,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局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5月22日至11月20日)
通过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发现涉嫌违纪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2 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和各工作组要认真分析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项目推进的措施和办法,督促问题整改,巩固整治成果,并按时上报集中整治工作进展和总结(包括集中整治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
六、保障机制
(一)工作调度机制。建立“双周调度”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化”管理,各县区定期汇总上报集中整治情况和相关台账统计表。
(二)问题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指导推进工作,交流经验,通报问题,并明确落实措施。
(三)简报交流机制。定期组织编发工作简报,推动各县区交流学习、相互借鉴;指导各县区明确专人负责报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
(四)督促落实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抽查,并运用“三书一函”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对于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应问责未问责的问题,采取不同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和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针对性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聚焦整治重点,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强化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进度,建立问题台账、办实事台账和建章立制台账,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确保集中整治不走过场,为我市群众用水、用电、用气提供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民用“三表”计量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居民对“民用三表”计量准确性、收费合规性的重视程度,引导居民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严格执法
构建跨部门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计量、收费专项检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局、市国资委等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制度管理,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四)接受监督,畅通渠道
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群众来评价”,完善监督网络,畅通投诉专线和网络举报通道,确定专人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并公示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注重总结,及时反馈
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请各单位、各工作组和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于8月28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12月16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民用“三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张晖 冯程
电 话:2880858
邮 箱:yqjlk2005@126.com
附件:1.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情况表
2.集中整治成果清单
3.双周工作报告模版(供参考)
4.典型实事模板(供参考)
抄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局、市国资委、驻局纪检组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