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电子计价秤销售企业、使用单位、集贸市场主办者:
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两项计量技术规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新旧电子计价秤过渡时限
(一)存量合格旧秤过渡期:目前已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的旧型号电子计价秤,可正常合规使用至2027年1月7日。
(二)旧秤全面停用节点:自2027年1月8日起,所有不符合新规程标准的旧型号电子计价秤一律禁止使用,不得用于经营贸易结算。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到2030年1月8日。
(三)使用单位(使用人)提前自查。各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使用人)要注意自查设备是否已经是新版电子秤,合理提前安排旧秤淘汰、新秤采购更换工作,及时报检,避免过渡期结束后影响正常经营。严禁使用无资质、三码缺失、铅封破损、私自改装、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
二、适用范围与核心变化
(一)适用范围
新规程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与检定,涵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酒楼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
(二)核心变化
1.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将自动锁机,仅授权人员可通过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
2.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身份信息(生产码、维修码等),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通过查验平台实现出厂唯一性信息与现场产品信息的一致性核查,信息不符不得进入市场。
3.统一“三码一封”。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
4.禁止非法改装。无法通过外接开关、遥控器等方式改变称量结果。
三、对相关市场主体的要求
(一)销售单位、维修单位。2026年1月8日起不得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新型评大纲技术要求、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加强进货查验,建立并执行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不得从事非法改装,严禁对电子计价秤加装作弊装置、调整计量参数或提供改装服务及技术指导。
(二)使用单位。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选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满足“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唯一性信息核查”等技术要求。
(三)集贸市场主办者。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场内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和申请检定,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组织经营者学习电子计价秤新规要求,督促其按期更换符合标准的电子计价秤,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开展监管、检定工作;配备符合新规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放置在显著位置方便消费者复秤;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计量投诉纠纷。鼓励集贸市场集中更换或统一配秤。
四、新规电子计价秤鉴别方法
(一)“扫”二维码,看信息。用手机微信扫描电子计价秤铭牌上的专属二维码,会成功跳转至“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并显示该秤的详细溯源信息。
(二)“看”铭牌,找关键标识。仔细查看电子计价秤铭牌,有标注“依据的型式评价大纲:JJF 2184-2025”字样。
(三)铭牌样式示例见下图:

请各相关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新规要求,提前做好更换和使用新规电子秤准备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共同维护公平交易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等违法行为。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