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8991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08-21 | |
| 标 题: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
| 主 题 词: | 是否有效: | ||
| 失效日期: | 2026-08-21 | ||
为严格把控林草种苗质量关口,保障重点生态工程用种用苗质量安全,8月19日,省国有林场和种苗工作总站检查组赴我市开展2026年造林工程林草种苗质量评价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中心及平定县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平定县岔口乡甘泉井村、红育口村,通过查阅造林工程文书资料、实地核查苗木质量等方式,对我市山西省阳泉市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林草种苗质量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检查了项目作业设计、“三证一签一说明”、招标投标等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工程种苗来源、种源、产地及林木良种使用情况,现场测量了苗木地径、苗高等质量指标。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造林工程种苗质量总体良好,种苗采购、检验、档案管理等制度基本健全,能够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选用合格苗木。检查组对我市种苗质量管理工作给予肯定,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档案记录不够规范、部分苗木标签信息不完整、作业设计对苗木质量规格设计依据不充分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省级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林草种苗质量监管,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种苗管理制度,加大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力度,切实保障全市造林绿化工程种苗质量安全,为林草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