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科)局: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全市基础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满足学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促进全市城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全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二孩政策的实施,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现有教育资源不充足、不均衡,“入园难”“入园贵”“大班额”等现象日益凸显。为切实解决阳泉市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专项规划滞后、学校用地面积标准偏低、教育用地得不到保障、新区配建幼儿园落实难等突出问题,推动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各县(区)要以优化基础教育结构、缩小校际和区域教育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为宗旨,认真编制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5年),并将专项规划作为各县(区)今后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的基本依据。
二、科学编制规划
各县(区)要将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及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相结合,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趋势和县域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要求,科学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重点在发展新区、功能区等学位紧缺地区增加教育设施,满足本地区适龄学生就近接受教育的需求。
(一)认真做好现状调研
各县(区)要摸清现有(包括现状和已定规划)的中小学(包括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分布、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学生和教职工规模等情况,了解、掌握、整理、汇总现状基础数据,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行撤并、整合、调整的意见。
(二)科学预测未来需求
各县(区)要对所辖区域范围内学龄人口的变化及其流动进行认真分析,科学预测教育规模需求量。要充分利用人口普查数据、计生统计数据、外来流动人口各学段学龄人口增长趋势等现有统计数据,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科学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常住人口中的各学段学龄人口数量和变化趋势,为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提供依据。
(三)合理确定学校布局和规模
按照各县(区)常住人口中各学段学龄人口分布及变化趋势,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规范和标准,合理确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和规模,科学预留发展空间,确保未来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需求全覆盖。
一是在城乡结合部、城镇新区、旧城改造等城镇化发展重点区域及教育资源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优先规划、优先布点,满足入学需求,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二是严格落实小区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居住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根据区域内服务人口规模及现状学校情况,储备规划好学校建设用地,按照标准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切实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要坚持适度规模。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规模和用地规模应以《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山西省教育厅制定的《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为基本标准。拟新增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用地,要进行规划布局定位和规模确定(包括用地面积、建筑规模、学生和教工数、班级数等);提出近期建设项目的布局、位置、规模等要求,并提出可操作的规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建议。
(四)科学编制专项规划文本
各县(区)要以当地城镇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教育部门对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调整意见,根据调研摸底结果(现状及未来趋势预测)和各项基础教育设施的规划原则(布局、规模等),开展所辖区域专项规划文本编制工作。专项规划要明确划分“中心城”、“新城”等不同区域,保证规划文本内容和格式的统一性和规范化,并完善相关图、表及说明,提高规划可操作性。
三、强化组织保障
阳泉市(含城区、矿区、郊区、高新区)城镇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编制,城区、矿区、郊区、高新区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平定、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城镇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认真落实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各县(区)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依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规划的法律性和严肃性。学校的规划调整方案要及时向全社会进行公开。
各县(区)要在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制定项目建设规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科学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建设进度和质量,为学龄儿童、少年营造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教育环境。
平定、盂县的专项规划以本级人民政府文件上报,于2022年7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李毛毛
0353-2022077
阳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