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提升全体公众对新法的认知与理解,确保儿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依法推动全市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集中宣传期:2025年5月20日至6月30日,紧密围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及法律生效前后关键时期,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持续宣传期:利用法律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司法、妇联、关工委、媒体等单位,开展常态化的持续宣传。
二、活动对象
直接受众。幼儿园教职工、家长、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大中专学生等。
间接受众。社区群众、基层干部、社会组织等。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线上宣传活动
新媒体推广。制作“3分钟读懂学前教育法”普法短视频,连载“学前教育法问答”图文,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公众号专栏播发。
网络上互动。发起“我家孩子入园那些事”微博话题,引导公众讨论。组织线上学前教育法知识竞赛(有奖答题提高参与度)。
(二)线下宣传活动
专日宣传。选定日期,开展发放资料、现场答疑、儿童互动、文艺汇演等。
专题培训。举办“依法办园培训班”开展“依法育儿”讲座等。
入户宣传。针对偏远地区或留守家庭,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讲解政策等。
(三)特色宣传活动
小手拉大手活动。幼儿园组织儿童制作普法手抄报,带回家向家长宣传。
法制幼儿园评选。各县(区)推荐,市级审定,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表现突出的幼儿园授予称号并典型宣传。
四、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评估。市司法局普法办参与,提供法律专家支持、审核宣传内容合法性;市关工委、市妇联参与,组织家长参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相关街道办、社区参与,协调场地、动员群众、入户宣传。各类幼儿园负责组织教师培训、家长课堂、儿童主题活动;各媒体单位投放公益广告、报道典型案例。同时,针对活动场地、天气、交通安全问题制定应急预案。
五、效果评估
量化指标。通过发放资料份数、线上阅读量次,统计宣传覆盖率;通过培训场次、咨询人次,统计参与涵盖面。
质性反馈。收集家长和教师满意度问卷,梳理宣传工作得失。跟踪报道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体现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