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教育局

阳泉市教育局关于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的申报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05 发布机构:阳泉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科)局、高新区,市直各学校(园),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十百千”名师名校名校长培养工程有关要求,加强我市名师队伍培养机制建设,在前期选拔首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的基础上,开展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

一、工作目标

根据《阳泉市名师名校名校长培养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分层选拔,梯队管理,动态培育”的培养原则,计划利用1-3年时间,对第二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实施分步骤培育培养。首先,分别通过1年、2年时间培养使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满足首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选拔标准,进入全市名师培养对象队伍。同时,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同首批名师培养对象同期开展培养任务。最后,对完成培养任务的首批和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完成考核,予以认定。

二、选拔条件

(一)选拔范围:全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教研员。

(二)第二批具体要求

1.申报者应具有中小学一级或讲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年龄在一般在5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不在教育教学一线或未完成规定工作量的不得申报。

2.连续近五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1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4.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及名师等其中一个学术称号。

5.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包括各类人才称号、先进教师(或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功臣、优秀班主任)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不具备以上学术称号和荣誉称号的,在四轨及以上规模学校担任教研室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3年以上的教师,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和赛事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或业绩突出的教师,也可破格申报。

(三)第三批具体要求   

为了给广大优秀青年教师提供提升平台,各县区、市直学校若出现第二批申报名额空缺的情况,可对满足以下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第三批名师培养对象。第二、三批申报的学科总量不变,第三批申报人数控制在各单位分配名额的30%以下。

1.申报者应具有中小学一级或讲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年龄在一般在4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不在教育教学一线或未完成规定工作量的不得申报。

2.连续近3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主持或参与1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4.具有校级及以上级别一个学科类学术称号。

5.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综合荣誉,包括各类人才称号、先进教师(或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功臣、优秀班主任)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不具备以上学术称号和荣誉称号的,在校内工作业绩突出,尤其是在各级各类赛讲、评课比赛中获得名次的青年教师,可破格申报(需学校提供业绩突出证明,县区审核)。

(四)工作流程

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除对具体要求有所调整外,培养原则、评选办法及保障措施等要求均按照《阳泉市名师名校名校长培养项目实施方案》(阳教人字〔2022〕  12号)内容开展,不得降低标准、减少流程。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学校根据《阳泉市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的名额按学科上报资料。《阳泉市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3)《阳泉市第二(三)批市级名师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4)依据表内要求于7月14日前报回科室。

联系人:康月梅,联系电话:0353—2293649

电子邮箱:yqsjyjjsgzk@163.com

阳泉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