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教育局

阳泉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11-28 发布机构:教育局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重大事件应急处理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新闻发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综合协调政绩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安全、扶贫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中共阳泉市直属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团工委)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机关、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和其他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按分工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教育与政治理论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报批工作。牵头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牵头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市级表彰奖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援疆援藏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老干部管理工作。 

  (四)宣传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市属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党的理论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少先队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政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劳动教育。指导全市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办好家长学校。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业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安全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负责系统内年度安全责任目标的制定和考核。建立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及“全员岗位责任制”。指导教育系统并领导局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应急工作。防范和处理各类涉校安全隐患和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置局属学校(幼儿园)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规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部门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扶贫助学工作。 

  (七)基础教育科(行政审批管理科) 

  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教学指导文件,拟定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科技教育和环境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推进课程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市级幼儿园分类办园标准,组织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工作。统筹管理学前教育保教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协助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协助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网络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办结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需要由本部门其他科室配合完成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对需要由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本部门的联审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问责制度,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报告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承担业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综合协调、统筹管理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学校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教育管理、招生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培养培训。负责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专业技能考核、对口升学的推荐、审查等工作。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老年开放教育工作。承担民办非学历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承担业务和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高校的科研技术工作。承担业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教师工作科   

  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市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宏观指导全市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教师师德、职称改革评审、交流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编制、待遇工作,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职能。指导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工作。推动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阳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举办市级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比赛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疫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承担业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