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民政局

2024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市民政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坚持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前学法制度,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民政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三是统筹谋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有序、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法 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 次。
(二)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一是成立了阳泉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困境儿童监护评估规范》《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评估规范》被列入2024年第一批已立项的省级地方标准项目。采用分级分类法,将困境儿童评估结果分为自身困境、家庭困境、监护困境三个类别和红、黄、蓝、绿四个风险等级,根据困境儿童的类别和风险等级,制定个性化儿童服务方案,为困境儿童精准开展关爱服务。二是创新“1+10+100”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网络。1是指“1个中心”,即阳泉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是指“十个类别”涵盖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文化教育、生态环保教育、法治文明教育、孝亲敬老教育、科学技术实践、非遗文化传承、社会职业体验、心理关爱辅导、爱心志愿服务等领域;100是指“创建100家以上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2023年,我市已经率先在全省创建了103家规模化、规范化未成年人保护实践基地。三是创新多元化儿童保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了山西川至公益发展中心,连续五年实施“春苗救助,爱在漾泉”困境未成年人关爱项目。累计救助1849名困境儿童,开展中高危个案、小组治疗、社区指导、工作坊等服务4658人次,开展假期彩虹课题和一对一课业辅导17期。在全省率先引进“爱助事实孤儿”基金会项目,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对一匹配阳光亲人陪伴志愿者,累计服务1613人次。
(三)积极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充分利用年检年报、抽查检查、专项审计等手段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制定下发了《阳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大年检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已有177家社会组织完成了年检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加强线索排查,畅通举报渠道,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阳泉市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取消会费等方式直接减轻企业负担总计66.05万元,减轻企业负担330余家。三是开展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专项行动。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专项行动,严格依法依规审核新登记社会组织名称,加强对新登记社会组织名称规范性、完整性和名实一致性的审查。对已登记社会组织开展名称自查自纠行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名称变更、建议注销等方式纠正不合规的名称。从源头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确保社会组织的名称与其组织性质、业务范围、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相一致,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阳泉市低收入人口认定近亲属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有效杜绝低收入人口认定过程中的优亲厚友、徇私舞弊问题,真正实现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二是夯实基本生活救助。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元,达到652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6元,达到586元/人/月。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至10176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救助标准提高至9144元/人/年、集中供养救助标准提高至10176元/人/年。三是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五)依法联合开展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一是开展日常监管。根据国、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每月对市直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求各县(区)民政局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范围涵盖机构养老照护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二是开展联合抽查。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2024年度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检查方案》>的通知》《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养老机构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8月9日、11月20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对市社会福利院、天佑安康养护院、矿区老来乐养老之家、郊区固润康养院开展2024年度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养老机构法律法规培训。10月30日至11月1日以及11月4日,组织养老机构院长、社区养老服务站站长、养老护理员等进行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养老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养老机构院长、社区养老服务站站长、养老护理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更好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护理和安全需求。
(六)积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一是积极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全面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打造特色慈善活动,推进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市、县慈善组织在春节前开展“慈善情暖万家”困难群众帮扶活动,投入20万元走访慰问200户困难家庭。三是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对慈善组织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信息公开情况,逐步推动健全慈善组织体系,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持续深化移风易俗。一是创新结婚颁证仪式。充分发挥各县(区)婚姻登记处的前沿阵地作用,将颁证仪式纳入结婚登记流程,全市6个婚姻登记处全部设置了颁证台,并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聘请金婚老人、文明家庭代表、政府领导现场颁证,宣讲《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阐释婚嫁家庭的重要意义,让传统的结婚领证转变为颁证、释法、明礼、宣誓于一体的新时代结婚登记仪式,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庄重感、神圣感。二是强化婚前教育引导。通过专业讲座、签名承诺、打卡照相等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移风易俗知识,让“不要高额彩礼、婚事新办简办、幸福生活自己创”等婚俗理念入脑入心。三是出台惠民殡葬政策。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减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对全市户籍居民、驻地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学生等群体中死亡人员减免5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已于7月1日起施行。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今年“清明节”期间,通过发布倡议书、在阳泉广电“今日关注”栏目宣传解答政策、举办现场宣传、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全市各级殡葬服务机构通过设置文明祭扫宣传栏、节地生态安葬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在墓园内继续开设“鲜花换纸钱”、“黄丝带祭哀思”、“留言墙”“时空邮箱”、植树祭祀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扫,树立现代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依法行政意识得到了加强,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民政事务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工作上部分干部职工存在重实务而法治意识相对薄弱的情况,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的意识不足。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虽然每年我局都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开展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但由于部分干部职工法律专业性不够高,缺少对各类法律法规的系统钻研,执法水平和法律专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时,主要采取的还是发传单、拉横幅、设展板等传统方式,虽然也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但在法治宣传内容和普法方式上形式单一、创新不多,普法效果有限。
三、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引领。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法治化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
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能力水平。落实好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拓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渠道,通过加强法治培训,不断强化民政系统全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运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工作能力、执法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民政法治工作队伍。
三是进一步织密政策宣传网络。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持续聚焦“一老一小”、困难群众等群体,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进行普法宣传,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民政法规政策深入人心。
阳泉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6日